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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有公允价值变动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与市场价格)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的各项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有关要求对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披露更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曹灶强回避表决。


(三)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思远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曹灶强、王思远、范天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总体风险偏好量化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有关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3元(含税) 。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简要说明:公司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着眼于中长期发展,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价值,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486,051,253.12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90,973,551.17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按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6,968,625,756.00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39,023,422.63元,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72%,占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20.04%,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0,009,354.3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86,051,253.1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39,023,422.6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72%,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证券行业实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充足的资本金不仅可以保障各项业务的稳定发展,还可以提高抗风险能力。当前,受益于资本市场的改革红利,证券行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但与此同时,业务资本化、客户机构化和服务智能化趋势明显,证券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马太效应日益凸显;客户需求愈加多样化,综合金融服务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科技快速发展,金融与科技的融合日趋加深,这些变化对证券行业的资本实力提出了更大挑战。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综合行业发展形势及自身资产规模、盈利水平等情况来看,公司正处于成长期。公司2020年6月上市后开启了二次创业的新征程,2021年初提出了区域突破、人才强企、转型提升、金融科技四大战略,坚持深耕山东、南布重兵、做强北京,深化市场开拓,同时推进转型提升,通过优化投资银行业务布局,实施财富管理转型攻坚,大力发展信用、私募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机构、国际等重资本业务,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公司要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离不开强有力的资本支撑。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1.50亿元,同比增长27.02%;利润总额42.99亿元,同比增长31.2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0亿元,同比增长26.72%;风险覆盖率211.51%。留存足额的资金可以满足公司对风险控制指标和营运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虽然在2020年上市融资增加了净资本,但与大型券商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随着公司战略的持续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对净资本需求不断增长,为更好地抓住市场机遇,不断提高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需留存充足的资本金。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尚无法确定准确的预计收益情况。本次分配着眼于公司中长期发展,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价值,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本期净利润251,137,877.52元、增加总资产367,135,674.67元、增加净资产275,351,756.00元。


一、概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要求,公司对通过公开、非公开等方式取得且有明确限售期的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了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变更内容


本次变更前,如果估值日公开、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限售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如果估值日公开、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限售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综合考虑限售期等因素确定流动性折扣计算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本次变更后,公司通过公开、非公开等方式取得且有明确限售期的股票,在限售期内,以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根据第三方估值机构采用亚式期权AAP模型计算的流动性折扣确定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2、变更日期


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原因


为准确、公允反映有明确限售期的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要求,对估值方法进行调整。


(二)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限售股估值方法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为:增加本期净利润251,137,877.52元;增加税后其他综合收益24,213,878.48元;增加资产总额367,135,674.67元;增加净资产275,351,756.00元。


由于限售股股票价格的波动及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采用新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总资产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假设2020年和2019年执行会计估计变更,对报表的影响金额如下:


1、2020年,增加2020年度公司利润总额18,757,593.41元,增加2020年末净资产30,714,059.94元、总资产40,952,079.92元。


2、2019年,增加2019年度公司利润总额11,309,223.99元,增加2019年末净资产8,481,917.99元、总资产11,309,223.99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有关要求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3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6,862,576.00股,每股发行价为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2,258,082.88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已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13,679,245.28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938,578,837.60元,于2020年5月26日汇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4,280,854.03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0JNA307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人民币2,925,225,816.05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924,280,854.03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944,962.0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济南历下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以下简称“民生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5月,公司、东吴证券与工行济南历下支行、民生济南高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2,522.5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50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人民币53.81万元和节余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0.6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数据尾差是四舍五入导致。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6,319.03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尾差是四舍五入导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6,319.03万元,减少利润总额76,319.03万元,减少净利润75,301.47 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2021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55.25万元。公司对应收款项采用简化模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其他应收款采用三阶段模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融出资金


2021年度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3,836.50万元。对融出资金,公司综合考虑融资人的信用状况、担保券流动性、限售情况、集中度等因素后,采用三阶段模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三)债权投资


2021年度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76,755.89万元,主要为子公司持有的地产美元债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对债权投资,公司综合考虑债务人的信用评级、信用风险变化等情况,采用三阶段模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四)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1年度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473.30万元,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形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公司综合考虑债务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物价值等因素后,采用三阶段模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五)其他债权投资


2021年度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455.84万元。对其他债权投资,综合考虑债务人的信用评级、信用风险变化情况,采用三阶段模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六)其他金融资产


根据其他各类业务性质,对其他资产中面临的各类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8,480.97万元。


(七)其他资产


2021年度计提其他资产减值准备172.78万元,为子公司无形资产及存货计提的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及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董事会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披露更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代码:600918 公司简称:中泰证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按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6,968,625,756.00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39,023,422.63元,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72%,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资本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改革举措接连落地,注册制配套制度规则不断完善,深市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北交所开市并实施注册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再上新台阶;退市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常态化退市机制加速形成;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落地,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零容忍”的震慑力更加彰显,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继续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理念,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同时坚持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扶优限劣,证券行业迎来首批“白名单”券商,为优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打开空间;险资获准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引入长期资金,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试点加速,为证券行业带来新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市场交投活跃,全年股票基金交易额268.09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66%;居民理财需求提升,行业财富管理转型初见成效,代销金融产品保有规模持续提升,第二批买方投顾试点逐步展业;市场投资者结构不断完善,公募基金发行数量提升,基金管理养老金资产实现良好增长,券商机构业务迎来机遇期;证券公司参控股公募基金具备市场竞争力,资管公募业务加速发展,转型不断深化。


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牌照完备并不断取得新成果。报告期内,公司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和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机构业务、投资业务、信用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国际业务、期货业务等,能够为客户提供系统性、多层次、专业化的投融资服务,满足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


投资银行业务是为各类型企业和机构客户提供股票保荐与承销、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新三板推荐挂牌、并购重组等全业务链的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财富管理业务是为公司各类客户提供证券经纪服务、投资顾问服务、产品配置服务、综合金融服务。


机构业务是指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的研究、托管外包等业务。研究业务是为公募基金、保险、私募基金、银行等机构客户提供总量和行业研究、公司调研、定制课题或报告、会议推介路演等研究服务。托管业务指公司作为托管人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资产保管、清算交收、估值核算、投资监督等服务;外包业务指公司受资产管理机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绩效分析等一站式后台运营支持服务。


投资业务是指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以及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泰创投开展的另类投资业务。


信用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等证券融资类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泰资本、控股子公司中泰资管及参股公司万家基金开展的业务,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管理、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其他投资账户管理。


国际业务主要是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泰国际在香港开展企业融资、跨境及结构性投融资、财富管理和经纪、资产管理、固定收益产品销售及交易、投资、研究和机构销售等业务,同时在新加坡和日本设有子公司开展业务。


期货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鲁证期货开展为客户提供与期货及衍生品有关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及资产管理;并通过鲁证期货的全资子公司鲁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包括基差贸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046.9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357.90亿元;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50亿元,同比增长27.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0亿元,同比增长26.7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25%,较上年提升1.52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对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的关联事项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因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相关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2022年公司经营计划、业务


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2022年及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钢集团”),2008年3 月 17 日成立,控股股东为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山东省国资委”),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采矿、冶炼及加工,钢铁贸易及服务,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及技术服务等。注册资本 111.93 亿元,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山钢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莱钢集团”)的母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莱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46.37%。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山钢集团的相关企业包括:山钢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二)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能集团”),1996年3月12日成立,控股股东为山东省国资委,主营业务为矿业、电力、高端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等。注册资本247亿元,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6.57%。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山能集团的相关企业包括:山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三)其他关联法人


除上述关联法人外,还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过去十二月内,曾经符合前述情形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与公司或者公司关联方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四)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过去十二月内,曾经符合前述情形的自然人;根据与公司或者公司关联方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等。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


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


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是合理的、公平的,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新签或续签关联交易协议。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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