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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电话(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电话)

近日,市医保局会同市税务局制定了《关于阶段性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看。


因新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缓缴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属地原则,5月中旬前符合缓缴条件的单位,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社会保险费申报,并同步在征缴期内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延期缴纳。


提供材料


《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表》; 缴费单位申请延期缴纳社保费报告(说明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造成重大损失情况);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应付职工工资支出预算。


其他事项


经批准缓缴的,在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参保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咨询电话


税务


一分局 3050212


二分局 8028625


开发区局 8767674


柯城区局 8021255


衢江区局 2830718


龙游县局 7020144


江山市局 4015846


常山县局 5687320


开化县局 6669856


医保


市本级 3079036


柯城区 3059311


衢江区 3838594


龙游县 7062732


江山市 4119835


常山县 5131682


开化县 6021057


来源:市医保局


一审:江洁


二审:宋婷、黄晓勇


三审:马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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