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相信再生资源贸易的老板都看到了国税总局发布的一则税收政策,具体如下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本公告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政策依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正) 》
(二)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解决方案
现目前,重庆的税收园区,针对于再生资源企业,税负过重问题,缺少成本问题,也可以在园区设立个体户,享受核定政策。以开票100万为例:
开专票:
*增值税:3%
*附加税:0.06%
*个人经营所得税:1%(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0
*股东分红个税:0
纳税综合税率为:4.06%,开票100万,需要交的税费是4.06万元,完税即可提现。
开普票:
*增值税:0(增值税免征收)
*附加税:0(附加税免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1%(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0
*股东分红个税:0
纳税综合税率为:1%,开票100万,需要交的税费是1万元,完税即可提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