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贷”服务对象包括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不含单列市)的国家及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获得“科技进步奖”、专利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企业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类)。省科技厅通过“金服云”平台、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发布名单。
“科技贷”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可采取分期或者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自助可循环等方式,鼓励合作机构为到期贷款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
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最高不超过1.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