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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超过抵扣期限怎么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了规定抵扣期限怎么办)

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是财务人员都必须面对的一项核算凭证,那么,偶尔造成一些丢失、逾期等都是在所难免的。



下面就来同大家探讨一下,“逾期”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案例:红字发票开具,也有技巧,可以节税


(一)案例背景


嘉诚公司2017年3月销售一批产品给鑫鑫公司,同月开具了发票,由公司业务人员持票与鑫鑫公司办理结算,截至2018年7月,鑫鑫公司既没有付款也没有收到发票认证(目前金三系统有体现)。


很显然,目前该发票已经过了发票的认证期限,鑫鑫公司提出,如果要付款,必须重新开具发票。如果嘉诚公司重新开具发票,就会出现重复纳税。


那么,对于已“逾期”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嘉诚公司是否可以先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发票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二)风险解析


1.增值税红字发票开具是否有时间限制


(1)政策依据。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 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2)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可知,增值税发票只有认证期限的限制,并没有对红字发票开具的时间限制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开具红字发票规定,随时都可以开具。


本文摘自 降低税负:企业涉税风险防范与节税技巧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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