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纷纷来电表达捐赠意愿,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守望相助的崇高精神。为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方式
(一)货币捐赠接收单位
1.红寺堡区财政局(主要接收企事业单位捐款)
户 名: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账 号:29376001040000105
开户行:农行红寺堡支行
联系人:胡亚婕 18095357700(财政局)
黑晓军 18152339881(工业商务局)
2. 红寺堡区慈善总会(主要接收个人名义捐款)
户 名: 红寺堡区慈善会慈善资金专户
账 号: 5009873300012
开户行: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红寺堡联社营业部
联系人: 海小花 18995381133
(二)物资捐赠接收单位
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地 址:红寺堡区燕然路行政综合楼二楼
电 话:0953-2756500
联系人:吴克兵 18995395789
二、急需接受捐赠物资
(一)防护服(GB19082-2009,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二)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三)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
(四)红外线测温仪、护目镜、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靴套/鞋套、一次性圆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免洗手消毒液、全面型医用防护器等物资。
(五)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
三、有关说明
(一)捐赠的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赠的款物),由红寺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定向捐赠的除外。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
(二)捐赠时请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疫情防控),以便于开具捐赠票据。
(三)红寺堡区电视台、党建网、政府网将及时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等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严厉打击假冒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名义的募捐行为。
(五)监督举报电话:
1.0953—5081958(红寺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红寺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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