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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中信银行开户行(芜湖中信银行有哪几个网点)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19-02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经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4月通过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6.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1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1,698.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455.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6,242.9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8] 375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6,202.28万元;(2)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2018年5-12月份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2,852.59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54.87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1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7,187.86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收益761.87万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9.20万元,募集资金2018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7,988.93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1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银行专户,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 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054.8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6,202.28 万元,置换情况如下表: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5月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共同使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余额为17,000.00万元,购买定期存款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20,200.00万元。


(四)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本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伯特利电子增资5,000.00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建设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会专字[2019]007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意见如下:伯特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伯特利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伯特利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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