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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一家ptp网贷公司(全国p2p网贷还剩哪六家)

1.P2P网络借贷机构


P2P网络借贷机构,即网络借贷ptp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


2.借款人


借款人就是在平台上进行资金借入活动的主体,借款人的主体性质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类。p2p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P2P网贷借款人剩哪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


(2)提供在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未偿还的借款信息;


(3)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将借贷资金用于出借等其

一家

他目的;


(4)按照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


(5)确保自身具有与借款金额相匹配的还款能力并按照合同约家定还款;


(6)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同时,借款人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1)一家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公司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


(2)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剩哪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六家


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


(3)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家目的信息;


(4)已发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为监管禁止的十三种行为时,仍进行交易;


(5p2p)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3.出借人


出六家借人就是在P2P网络借贷机构上进行资金出借活动的用户,也称为投资人或理财人。出借人主体性质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类。根据《成立网络借六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ptp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公司识、全国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同时,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向网络借贷信还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成立身份等信息;


(2)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3)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4)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5)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4.存如何管人


存管人,即P2P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机构,是指为网络借贷业务提供资金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存管还人接受P2P网络借贷(机构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网贷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提供信息报告等职责的业务。网络借贷资金包括借款人、出借人和担保人等进行投融资活动形成的专项借贷资金及相关资金。根据《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规定,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P2P网贷机构的委托网贷人应履行如何以下职责:


(1)负责网络借贷平台技术系统的持续开发及安全运营;


(2)组织实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六委托人基本信息、借贷项


目信息、借款人基本信息及经营情况、各参与方信息等应向存管人充分披露的信息;


(3)每日与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4)妥善保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相关纸质或电子介


质信息应当自借贷合同到期后保存5年以上;


(5)组织对客户资金存管账户的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


(6)履行并配合存管人履行反洗钱义务;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5.增信机全国构


增信机构就是指基于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与P2P网络借贷机构合作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P2P网络借贷机构与增信机构展开合作来强化出借(人的信心,保护出借人的本息收益,并且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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