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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融资公司注册(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25,45融资3.04万元


项目编号:SZZR220009公司注册 保证金: 2,545.304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2-02-08至2022-03-07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乐山泰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2488号 所在地区 四川省 - 乐山市


法定代表人 陈艺文 成立时间 2012-05-25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矿产、旅游、贸易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建材;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乐山753


评估价(万元) 24有限公司,700.04企业融资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担保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乐山市4,7公司注册19.1 701 24,018.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65.31 -65.31


审计机构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08-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4,719.29 727 23,992.2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25.8 -25.8


审计机构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担保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1-12-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5,427.24 753 24,674.2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3,443.8 -3,443.8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11-29


评估基准日 2021-08-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24,719.29 25,427.04


负债总计 727 727


净资产 23,992.29 24,700.0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4,700.04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金额25453.04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国有产权挂牌金额2470中小0.04万元,转让方享有对标的企业债权753万元,债权挂牌金额753万元。


2.标的企业拥有位于乐山市中心城区乐嵋路与辜里坝交汇处商业用地一宗,于2019年11月22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面积7融资3725.8平方米,用途为企业融资城镇住宅、商务金融用地,该宗土地现已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条件。


3.2019年11月21日,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欠款645万元,应收乐山市自然资源局款项645万元。标的企业应在收到乐山市自然资源局645万元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条件支付至转让方。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兴评报字(2021)有限公司第1851号《资产评估报告》及新联谊审字(2021)第0593号《审计报告书》。


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黄河中路二段388号12栋101号


法定代表人 李壮实 注册资本 叁拾亿元整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乐山泰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再次挂牌转让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乐山市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5,453.04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股权和债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标的企业在收到乐山市自然资源局645万元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中小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2,545.304乐山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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