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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厂外加工的情况会计们很少会遇到,因为不常见导致偶尔遇到了会不知所措,今天李小逾给大家介绍一个厂外加工的好帮手—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就是指老板要拿到加工厂去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当你遇到下列情况时,就可以请出这位好帮手啦!


一、拿去加工的物连续资,根据实际成本入账:


借 :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若以计划成本核算,应同时结加工转材料成本差异。


二、付加工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委托值物资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三、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分两种情况:


1.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负责加工的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2.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负责加工的厂子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生产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四、物资加工完成,将加工后物资及剩余收回物资验收入库,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库用于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若以计划成本核算,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与发出加工物资会计分录相反)


今后遇到厂外加工记得找这位好帮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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