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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属于什么科目)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5,592,670.46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2,839,009.71元,资产减值损失12,753,660.75元,合计计提45,592,670.46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1、信用减值损失


2021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2,839,009.71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度公司计提存货、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2,753,660.75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损失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5,592,670.46元,计入2021年度损益,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1,285,305.96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06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27,730,283.7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00,774,962.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6,944,5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3,591,989.2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该分配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07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届时按照公司与立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立信暂未提供2021年度相关数据。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其瑞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丽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航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0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有关项目的延续性,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度仍需向银行申请授信。根据2022年度经营计划及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10亿元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金额明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的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在年度计划总额的范围内,各子公司、各授信银行之间的授信金额和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东阳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厉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节能灯、电子镇流器、照明电器及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65.75万元,净资产1,408.16万元,营业收入8,628.01万元,净利润25.98万元(经审计)。


(二)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倪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9,000.15万元,净资产6,873.39万元,营业收入341,911.43万元,净利润-825.81万元(经审计)。


(三)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聂李迅,注册地址为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大道北侧,经营范围为节能灯及照明电器、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205.51万元,净资产36,680.11万元,营业收入148,192.21万元,净利润8,323.63万元(经审计)。


(四)上海良勤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33.33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7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555号,经营范围为汽车灯具、汽车内饰、模具制造,从事汽车零部件检测领域内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770.40万元,净资产10,991.06万元,营业收入9,272.67万元,净利润-503.58万元(经审计)。


(五)浙江得邦车用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东永路8号(10号厂房),经营范围为车用照明产品的生产、研发、设计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44.07万元,净资产1,812.88万元,营业收入12,894.31万元,净利润617.92万元(经审计)。


(六)东阳得邦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孙玉民,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东永路8号,经营范围为灯具与驱动电源的制造、研发、设计与销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665.18万元,净资产3,049.44万元,营业收入30,243.65万元,净利润43.56万元(经审计)。


(七) 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为杜国红,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LED照明灯具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灯杆、高低压配电设备、计算机硬件设备、喷泉设备、雾森设备、音响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交电产品的销售;照明成套系统、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及智能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及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开发销售;多媒体技术的开发、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室内外照明工程、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工程、园林绿化及生态景观工程、高低压电气及送变电工程、户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节能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431.07万元,净资产12,711.01万元,营业收入28,099.11万元,净利润182.74万元(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发表同意意见。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对子公司担保除外);公司对子公司浙江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公司和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75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8.96%;无逾期担保。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1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一、董事会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1日任期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日就任,选举完成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倪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窦林平先生、卫龙宝先生、叶慧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上述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1日任期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当日就职,任期三年。选举完成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洁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厉国平先生、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文财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系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胡天高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东阳支行副行长。现任公司董事;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厉宝平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东阳市第八建筑公司副总经理,横店集团得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助理、总裁工作室副主任、人才劳资委副主任,投资监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倪强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照明电子部部长、副总经理。2011 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窦林平先生,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照明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兼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卫龙宝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食物经济与农商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杭州联合银行独立董事。


3、叶慧芬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大学商学院教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厉国平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东阳市公安局李宅派出所民警、东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东阳市公安局横店派出所副所长、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法纪总监、审计总监;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四、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洁伟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车间计划助理、董事长秘书;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采购部结构件采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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