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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凯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140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辽宁省中互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互保理”)以及子公司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和农牧”)共同发起设立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1.251亿元的天津云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合伙企业”,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其中,中互保理认缴出资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不超过22,500万元,六和农牧认缴出资金额10万元;中互保理认缴出资金额和本公司认缴出资金额比例为4:1。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互保理合作发起设立天津云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子公司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1、辽宁省中互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南京南街1220号(60门)119号工位


法定代表人:刘宇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津县工业园区希望西路22号


法定代表人:颜利均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进出口;兽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该公司股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天津云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2、合伙企业规模: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1.251亿元


3、合伙企业期限:长期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042号


5、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


6、出资方式:


单位:万元


7、出资进度:一次性出资到位。


8、投资方式:以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作为资金来源,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向本公司提供信托贷款。


9、营业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人才咨询,财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10、投资方向:以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作为资金来源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向本公司提供信托贷款。


11、合伙企业管理模式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投资及日常事务管理。


12、合伙企业分配方式


合伙企业利润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3、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确创业投资定投资标的,取得投资收益和本金,并根据合伙企业约定方式向合伙人进行收益和本金的分配。各合伙人取得投资收益和本金之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方式决定合伙企业是否解散或者退伙。


14、合伙企业会计核算方式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核算,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日之内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其它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户余额及该会计年度的变化。


15、其他说明


合伙企业中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以及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是否有一票否决权等情况无特别安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参与并发起设立合伙企业,并以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作为资金来源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向本公司提供信托贷款,有利于加快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布局,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2、存在的风险


合伙企业的期限较长,故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合伙企业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在合伙企业的设立及运作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3、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与子公司及合作方共同发起设立合伙企业,并以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作为资金来源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向本公司提供信托贷款,进一步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加快业务布局。


五、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138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


部分发行费用的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336,052.04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共计336,052.04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1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8,150,000,000.00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8,150万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8,150,000,000.00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133,096,400.00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0089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2020年10月30日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之前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资金162,438.28万元,截至2021年11月8日止,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资金523,356.95万元,上述董事会召开后可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335,946.43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90.36万元,截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5.61万元,本次拟置换105.61万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11月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1)第0760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实施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336,052.04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共计336,052.04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于2021年11月10日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认真审阅了《关于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关于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认为: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8日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1)第0760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截止2021年11月8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新希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新希望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6,052.04万元人民币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6、《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0089号);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合伙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139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1号)核准,公司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15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8,150万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8,150,000,000.00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133,096,400.00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0089号),募集资金已确认到账。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生猪养殖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7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有限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预计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7,05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高风险投资行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备查文件


5、《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0089号);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137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336,052.0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审核议案相关材料后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东莞市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凯瑞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使用企业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136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13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互保理合作发起设立天津云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公司特开展权益型并表合伙企业创新资产证券化项目。该项目拟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与辽宁省中互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1.251亿元的“天津云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投资用于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向股份公司发放三年期信托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的《关于与中互保理合作发起设立天津云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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