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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就在这几天,江秋莲陈岚的名字频频登上热搜。没错,这两位强势女性这次确实“刚”上了。


其中江歌妈妈江秋莲公开发文表示:作家陈岚长期公开发文,对自己造成了严重诽谤和侮辱,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将其封号。


看到来自网上这位“焦点人物”的叫嚣,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陈岚并未感到丝毫退缩,反之她进行了直面回击。


她表示:“捂嘴炸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你认为我造谣你了,我们可以法庭见!


但很遗憾的是,截止到发稿前,江秋莲女士对于陈岚女士所谓的诽谤,并未进行起诉而是投诉阶段。


随后陈岚很快抛出了自己的观点,她主要提出了两点质疑:


第一、江秋莲是否存在网暴他人的行为,是否购买了公民信息,是否网暴了相关主审法官!


陈岚认为长期以来,刘鑫遭受了来自江秋莲方面的肆无忌惮的网络暴力在长达六年多史无前例的网暴中,刘鑫多次想过轻生。


这本身已经远超杀人犯本身百倍,由此导致刘鑫全家被“社死”、未成年妹妹辍学,80岁爷爷被送花圈。


刘鑫有没有涉嫌犯罪,自有法院去判决。当事人利用预设人设对他人进行长时间的网暴,是否也已经构成犯罪。


另外陈岚还表示:司法是国之重器,在江秋莲与刘鑫案一审前,我们看看司法被江秋莲和律师黄乐平带领支持者攻击到何等程度!


总之,陈岚认为长期以来,江秋莲方面(团队)在操控舆论方面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确实到了不得不约束的时候了。


第二、陈岚认为江秋莲长期在网上筹集善款,但一直不透明。其金额巨大,甚至有千万之巨,还涉嫌利用善款从事放贷,其早已背离了筹款的初衷。


因为据陈岚陈述,通过法院相关网站得知,江秋莲在2020年曾有一起涉及金额高达91万的个人借款纠纷案件。


这与江秋莲此前哭穷的情形形成强烈反差,为此陈岚认为对方涉嫌欺骗善良网友,利用所得善款用于放贷(是不是高利贷不清楚)。


对此也有网友认为:有必要查清这91万借款的来源,是否来自网友们的捐赠。


如果这91万元在筹集善款之前,那说明江秋莲女士并不贫困。其号称太穷没钱去日本打官司,希望大家筹钱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诈骗。


如果这91万元来自于网友善款,请问是否改变了善款预设的用途,是否应该返还网友!


随后大家关于此事那是议论纷纷,褒贬不一,纷纷站队发言。


有人认为:江秋莲女士没有错,她所得善款都是网友自愿的,不存在公开的义务。


当然也有人认为:大家的捐款不是大风刮来的,甚至有些是大学生节省下的饭费,从道德层面需要公开。


随后作家陈岚更是公开喊话江秋莲,希望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发起对自己和对方的独立财务审计。


但江秋莲方面截止到现在的态度是:


第一、通过视频哭诉,自己不知道收了多少钱,也不知道怎么花的,很多都没有票据。


第二、不屑于与垃圾(陈岚)在一起,除非对簿公堂!


第三、我如果犯法,自然有人会调查。相关部门没有传讯我,我自然就是没有犯法!


第四、确实有90多万借款一事,那是我仅剩的钱。是我借给了一位陪伴我的心理咨询医生,利息也都是银行同期利息,不存在高利贷一说。


第五、承认确实有热心网友给我发过刘鑫的相关信息,当时愤怒大于理智!


随后陈岚发文讽刺道:善款在手,人肉我有,网暴法官横着走!


她更是制作了一个截图讽刺江秋莲,称其不敢与自己一起进行财务审计。


因为陈岚认为,自己既然弄不清收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自己愿意出钱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帮助”对方捋清账目,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其实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一步,很多人争论最多的还是:江秋莲女士到底有没有义务公开善款收支明细呢?


随后有一位法律方面的知名博主发文表示:


许多人说那是自愿捐助爱咋咋地,非也,实际上接受社会捐助也需要受到监督。
还有一个问题,热搜下,关于哭求调查自己资金来源及去向被网友们质疑为表演性质。


其实明明就是对于社会捐助款项拉个清单,微信、支付宝、银行流水晒支出的事情,为何要搞那么复杂?


另外此前江秋莲指控谭斌捏造其借女儿之死敛财、骗取捐款对其进行诽谤的事实,就曾因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随后这位博主更是发文表示:


江女士,支持您维护自己的当然形象和受害者立场,也完全认同你过去这些年的勇敢与不屈。


但我不懂就问,既然有关“资金用途和去向”已经针锋相对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为何您宁愿将痛哭的形象曝光于公众眼前,也不愿意自主的公布资金动向呢?


这不是质疑,我的意思是明明有更妥善的方式平息争端。现在哭求各方来调查,是不是有点那什么!


而且,我真的很烦很烦看到这些主题的热搜了,烦透了。


另外也有专业人士认为,江秋莲有没有义务公开善款收支明细,确实需要看情况而定。


因为此前江秋莲女士发起筹款的理由是,为了去日本打官司为女儿讨回公道,同时自己是贫困的。


这相当于一种对善款使用的预先承诺,也必然是围绕打官司一事展开使用。


但如今据各路媒体报道来看,江秋莲女士似乎早已摆脱了贫困,甚至有多余的资金用于放贷。由此说明,相关款项是不是并未根据当初的承诺使用。


所以说,从这个角度说,公众确实有质疑的权利。另外相关实际捐助人,也确实有权利让其公布善款具体使用情况。


结合《慈善法》的立法目的,慈善活动本质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目的,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


公众的善良是用来扶贫救困的,不是给个人发大财的!如果在这一事情上发生了误导,势必是对公众慈善精神的损害。


所以说,从法律角度来说,也许江秋莲女士确实没有公开的义务。但是从道德角度,在面对铺天盖地的质疑的时候,确实有公开的必要性。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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