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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
长宁县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开始啦!
申报时间、补贴标准……
你想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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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社陕西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88号)、《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平台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宜财社〔2019〕31号)工商和《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
大龄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低收入家庭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且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对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到期的就业困难人员,受疫情影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截止2020年底(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社保补贴标准
(一)大龄人员(4050)、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低收入家庭人员(含低保户)、连续工商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档次60%及以上档缴纳的,补贴金额为403元/月定额补贴;离校1年网上登记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档次60%及以上档缴纳的,补贴金额为302元/月定额补贴。
(二)大龄人员(4050)、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低收入家庭人员(含低保户)、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不足60%缴纳的,补贴金额为336元/月定额补贴;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档次不足60%缴纳的,补贴金额为252元/月定额补贴。
(三)大龄人员(4050)、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低收入家庭人员(含低保户)、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医疗保险补贴金额为245元/网上办事月定额补贴;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医疗保险补贴金额为184元/月定额补贴。
补贴期限
灵活就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60个月)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大厅(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长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报补贴流程
(一)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网上办事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向户籍所在地社区、镇人社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二)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系统申报流程。
一是各镇社区:第一步,核实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在系统中对申报人员的灵活就业状态及困难认定状态进行灵活就业跟踪巡查和就业援助对象作跟踪巡查登记。
第二步,在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补贴标准进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受理,并对提交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料(身份证、户籍簿)上传到v2.0系统。
第三步,社区长宁将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人员名单在社区公示栏张贴公示,并将该名单报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在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人社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二是各镇人社服务机构:在系统中将社区公示无异议后推送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三是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各镇提交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若在系统申报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相关经办人员联系。
申报补贴时间
符合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11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大厅社区、镇人社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各镇人社服务机构初审后于12月10日前报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县人社局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补贴资料
(一)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宜宾市长宁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1寸彩照贴在申报表右上角);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籍簿复印件;
3.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经银行激活能正常存取使用的);
4.《灵活就业信息情况表》;
5.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到期,受疫情影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需提供延长补贴期限申请;
以陕西上资料一式两份。
(二)无需申请人提供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在系统内获取);
2.社保缴费凭证(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在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缴费系统内获取);网上登记
(三)各镇人社服务机构需提交的资料
1.《宜宾市长宁县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人员名单》;
2.《长宁县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上述资料一式两份。
其他注意事项
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停止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的;
2.被用人单位招用的;
3.中止灵活就业的;
4.未缴纳社会保险平台的;
5.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到期的;
6.不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
0831-4628272
小伙伴们,这样的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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