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司法局着力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推典型促规范。组织全旗律师沁旗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律师集中学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组织律师事务所主任赴苏州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参观管理规范化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召开现场座谈会,联合增进律所之间交流沟通,以观摩促规范,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增强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工商责任。建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名录,将规范化建设与评先评优挂钩。
活动对贾海阔等最美勤劳致富脱贫户、最美脱贫引路人、最美卫生庭院示范户等11位脱贫路上最美沁旗人物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奖品。
活动邀请了长安社区艺术团。旗司法局干警、村民自发表演了歌曲、舞蹈、诗朗诵、快板等丰富多联合彩的节目。
喀喇沁旗司法局供稿
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喀喇了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村换届选举具体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乌兰哈达司法所按要求、分步骤、分阶段进行了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上级认真完成村选举委员会推选、选民登记、选咨询电话举日的确定,细化部署流程等工作。
注重宣传、工商联依法推进。为确保村“村委”换届选举的圆满成功,乌兰哈达乡司法所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利用党员会、代表会、板报等为年检载体,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发动,宣传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从而有利于党员、群众在整个选举过程中进行监督,使全体干部在实施选举的各个环节能够严格程序,依法办事。
2018年2月16日,倪某某因急需用钱,向姜某某处借款人民币10000元,并为姜某某出具借据一枚,借据约定借款一个月后偿还借款,借款到期后,姜某某多次索要此款,倪某某喀喇以各种理由推脱而拒不偿还,姜某某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向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审查了案件的真实性,涉案标的额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并认为此案符合诉前调解条件。
倪某某与姜某某的纠纷属于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符合人民工商调解条件,按着“宜调则调,能调则调”的原则,调委会整合诉讼和人民咨询电话调解资源,从法理、事理、情理等各方面做好倪某某和姜某某的思想工作,消除倪某某和姜某某的对立情绪,化解彼此之间的纷争,通过调解与诉讼业务的有机工商联结合,使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更加灵活,程序更加简洁和顺畅,使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省时、省累,执法、司法和相对人关系更加和谐。
元宝山区司法局供稿
排版设计:杨中华 张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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