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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费”变“水税”,影响用水几何?

长城网8月22日讯(通讯员 马云飞 王彩云 记者 赵晓慧)10794万元!作为全国唯一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河北省在征税首月交出了这样的答卷。

7月1日,河北在全国率先进入水资源使用的“税时代”。一个多月来,由缴纳水资源费改为缴纳水资源税,这“费”与“税”的一字之差,究竟意味着什么?

居民用水负担不会增加?

——总体上不增加生产、生活合理用水的负担

8月1日上午8时35分,石家庄市裕华区地税局顺利开出第一张水资源税完税凭证。截至当日下午17时,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累计征收水资源税682笔,税款750.8万元。这标志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在河北省首战告捷。

但是,用水的由“费”到“税”,激起了许多人的疑问:用水成本到底会不会上涨?

“开征水资源税了,那我浇地灌溉,是不是用水成本要涨了?”“我家人口多,平时洗洗涮涮用水多,是不是也得多掏钱了呀?”全省开展水资源税试点后,石家庄市鹿泉区地方税务局部门大厅内不断有居民前来咨询。

“大家完全不用担心。”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赵建国说,河北的水资源税改革不对居民直接征收,是对水源地取水的自来水公司实行水资源费改税,不会增加正常居民生活用水和一般企业用水负担。

“我们在税制设计上希望给百姓‘润物细无声’的感觉。”赵建国说,改革也保障农业生产中的合理用水,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据介绍,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水资源税实行的是从量计征,税额标准区分行业和地区实行差别化税率。除特种行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外,直接取用地表水的单位和个人基本由水资源费平移为水资源税。水资源税开征后,河北省水资源费标准降为零,对于上述纳税人来说只是将原来的缴纳水资源费改为缴纳水资源税,总体上不增加生产、生活合理用水的负担。

高耗水行业能否被抑制?

——对于河北省的高耗水企业来说,只有向节能化方向转型,才能减少企业成本

居民用水负担不会增加,但并不意味高耗水行业负担不会增加。

近日,来自河北金环包装有限公司的会计主管郑银宝在石家庄一家地税大厅在办理完相关水费审核后,从前台开出了一张水资源税税票。

郑银宝告诉记者,他们企业是一家生产包装的企业,由于企业所在地在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企业一直使用自备井取水,一年的水量使用大约是4000立方米,在水资源费改税之前,一年需要交纳给当地水务管理部门的水费大约是8000元。

此次水资源费改税后,因为石家庄属于地下水超采区,企业使用一立方米的地下水需要交纳4元的税,总计需要交纳1.6万元的水资源税税费,这使得企业用水成本增加了一倍。

为此,郑银宝坦言,企业下一步将会加大技改和生产工艺的提升,使用水量降下来。

赵建国介绍,根据地下水超采严重、南水北调水资源利用不充分等实际情况,河北省规定,地表水税额标准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税额标准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抑制不合理需求,对特殊行业、超计划用水、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按一定倍数征收水资源税,以促使企业合理用水,迫使企业拓宽工业用水途径。

例如,对严重超采区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的特种行业,税额的征收标准达到了8倍。这意味着,这些地区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取用水等特种行业的水价能达到惊人的每立方米80元!

“开征水资源税,可以保护和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促进全社会重视节约用水。”省财政厅税政处负责人介绍,对于河北省的高耗水企业来说,只有向节能化方向转型,才能减少企业成本。

能堵住非法取水吗?

——以税收刚性手段推进,有效调节用水需求,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

“以往征收水资源费虽然有名目,但实际上并不好征收,逃费现象严重。”河北省水利系统的一位人士坦言。

据了解,以前水资源费由水利部门收缴、财政部门管理、价格部门监督。因此,收取水资源费涉及很多部门利益和关系,往往不好协调,难免各自从部门利益出发,造成责任缺失现象严重,影响了水资源费的征收。

同时,水资源费强制性与规范性较弱,容易使水资源的开采者与使用者忽视了节约用水的作用,也制约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导致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问题日益严重。

7月1日起,河北省成为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地区,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全国水资源税改首站选择河北省并非偶然。

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而河北省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更为严重,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的1/3,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和地裂等问题,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后,能堵住非法取水吗?

“费改成税后,企业或个人如果逃税的话,就触犯了法律,将会按照违法犯罪来处理。”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水资源税改革,可以利用税收刚性手段,有效调节用水需求,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

近日,坚持“不漏户、不漏项、核查一户、交接一户”的工作态度,全省地税、水利等部门对取用水情况开展拉网式调查,组织联合调查组逐户确认信息。截至目前,全省共移交水资源税纳税人信息12115户。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河北将严格取用水许可,及时发现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遏制非法取水和偷逃水资源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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