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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 年 9 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开展了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 三调”)。我区“ 三调”工作历时 3 年, 如期形成我区的“ 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淮安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洪泽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38762.83 公顷(581442.45 亩)。其中,水田38015.96 公顷(570239.40 亩),占 98.07% ;水浇地 711.84 公顷(10677.60 亩),占 1.84% ;旱 地 35.03 公 顷(525.45 亩),占0.09%。

(二)园地 287.07 公顷(4306.05 亩)。其中,果园 136.31 公顷(2044.65 亩),占 47.48% ;茶园 0.05 公顷(0.75 亩),占0.02%;其他园地 150.71 公顷(2260.65 亩),占 52.50%。

(三)林地 2074.15 公顷(31112.25 亩)。其中,乔木林地974.66 公 顷(14619.90 亩),占 46.99% ;竹 林地 11.43 公顷(171.45 亩),占 0.55% ;灌木林地 10.48 公顷(157.20 亩),占0.51%;其他林地 1077.58 公顷(16163.70 亩),占 51.95%。

(四)草地 185.30 公顷(2779.50 亩)。其中,其他草地185.30 公顷(2779.50 亩),占 100.00%。

(五)湿地 815.66 公顷(12234.90 亩)。湿地是“ 三调”新增地类。 其中 ,内 陆滩涂 815.66 公 顷(12234.90 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0646.79 公顷(159701.85 亩)。其中,城市 2869.23 公顷(43038.45 亩),占 26.95% ;建制镇1180.91 公 顷(17713.65 亩),占 11.09% ;村 庄 6310.64 公顷(94659.60 亩),占 59.27% ;采矿用地 42.37 公顷(635.55 亩), 占 0.40%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243.64 公顷(3654.60 亩),占2.29%。

(七)交通运输用地 2312.03 公顷(34680.45 亩)。其中, 公路用地 1310.4 公顷(19656.00 亩),占 56.68% ;农村道路980.83 公顷(14712.45 亩),占 42.42%;港口码头用地 20.07 公顷(301.05 亩),占 0.87% ;管 道运输用地 0.73 公 顷(10.95 亩),占 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72118.77 公顷(1081781.55 亩)。其中,河流水面 3937.15 公顷(59057.25 亩),占 5.46% ; 湖泊水面 48505.74 公顷(727586.10 亩),占 67.26%;坑塘水面11356.63 公顷(170349.45 亩),占 15.75% ;沟渠 6376.58 公顷(95648.70 亩 ), 占 8.84% ; 水 工 建 筑 用 地 1942.67 公 顷(29140.05 亩),占 2.69%。

“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现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 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 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 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 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 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持续提升自然 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淮安市洪泽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泽分局洪泽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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