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朋友询问: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为啥也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月销售额在10万元及以下(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另依万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免税额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九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小规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自开专票还是代开专票,都应该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需要纳税人缴纳相应的附加税。
例什么:甲公司为按季纳税的小+30规模纳税人(假设销售收入全部开票,征收率为3%),1季度自开普票29万元;2季度自开普票10万元,自开专票5万元;3季度自开普票25万元,自开专票6万元;这3个季度如何缴纳增值税?
1季度:因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元意思,免征增值税;
2季度:因自开专票5万元,需缴纳50000*3%=1500;
3季度:因季度销售额超30万元,需缴纳增值税(250000 60000)*3%=930万30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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