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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价格2018年108号文件(桂价费2017 84号文件)


4月20日-26日,有18篇帖文得到各地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的及时回复。分别是:崇左市江州区教育局、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钦州市灵山县市政管理局、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来宾市桂中水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党政办。


4月15日,崇左网友发帖称,在2019年7月,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突发大雨并出现落石堵塞交通的情况,当时已经有相关部门到场勘察,表示会尽快进行整改。但是直到今天还是未见动静,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把落石清理干净,恢复道路畅通。


4月15日,钦州网友发帖反映,在灵山县聚龙湾小区门口的临江街道上,有很多人聚集在一起售卖各种小动物,但是有近8成的人都没有佩戴口罩。临江街道是提供给大家休闲的地方,目前疫情并未完全过去,出现这样不和谐的场面,不但污染了周边环境,还隐藏着相互感染的危险。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并处理。


4月2日,贺州网友发帖称,恒安居小区从交房到现在,都是按小时计收业主的停车费,过夜费高达30元/晚。业主咨询过物业,物业给的解释是,目前还有140多个车位卖不出去,业主如果想停车,就必须买他们的车位。而且物业出售的车位价格都偏高。这种强制购买车位的要求,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2020年4月23日,贺州市八步区建设局对《恒安居小区(正德物业)不合理》帖文进行回复:


据了解,恒安居物业公司根据部分业主反映,很多外来车辆在地下车库长期停放,且存在乱停乱放堵塞通道的现象。为规范地下停车场车辆有序停放,方贴出收费告示,主要是针对外来车辆临时停放收费。因业主的车辆有门禁识别,物业公司并未对小区的业主收取停车费,告示上所说的每晚收30元的停车费,是对外来车辆的收费,小区业主的车辆,是按照物业合同签订的价格进行收费,不存在收取每月900元停车费的情况。关于收取装修押金的问题,经协调正德物业公司已同意清退相关押金,并已通知相关业主办理清退业务。


我局已于2020年4月7日会同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恒安居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约谈,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正德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合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司价格〔2018〕108号)文件要求,实行政府指导价格收费。正德物业公司也承诺,将根据部分业主提出的合理建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小区是大家的家,需要共同呵护、相互配合,才能营造更好的居住氛围。在此,也感谢广大业主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后,我们也将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督促力度,进一步提高物业公司服务质量。


四、下列帖文发布后,尚未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回应(摘选部分):


【贺州】贺州市文化局请回复


【贺州】修车厂肆意排放,网上投诉无果,怒来发帖


【崇左】请大新县桂军商务公司进来解释2小时停车费18元!


【贺州】乐潮音乐酒吧后台硬是钟山法外之地?


【来宾】河西住宅区大噪音


【崇左】江州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进来看看


【贺州】小钟山公园应加强管理


【来宾】来宾一中饭菜全球最难吃


【柳州】为了美化,安全问题可忽略?


【贺州】占道经营为何屡禁不止?是交通部门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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