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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收到财物损坏赔偿金要交税吗(财物被损坏要求赔偿依据什么法律)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要求支付赔偿金,公司应当支付。月赔偿金的标准是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二倍,“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且赵某的月薪是2万元,低于2015年度北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7086元/月*3=21258元/月),因此不受第47条“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限制,需要支付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9年的经济赔偿金,即2万元/月*2*9月=36万元,以及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依据《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6年的经济补偿金,即2万元/月*6月 2万元/月*6月*50%=18万元。就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的相关规定,“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北京市统计局的通知,2015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因此公司给赵某的54万元的经济赔偿金中,有85038元*3=255114元无需缴税,超出的284886元仍需缴税,但因实际工作超过12年,因此需按照12计算,以284886元/12月=23740.5元/月的标准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在向赵某支付经济赔偿金时,按照每月收入23740.5元的标准代扣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是合法的。


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部 许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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