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要收到罚款通知,没想到税务机关不但耐心地讲解宣传税收政策,还在执法中更加照顾纳税人的感受。我今后要多学习掌握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纳税义务。”相比于免于缴纳罚款,公司办税员郭女士更看重的是“首违不罚”政策传递的温暖。
通过这一次的经历,郭女士也从该政策的受益者转变成了宣传者,在同样身为财务人员的朋友遇到此类问题时,她总是会及时地出面讲解政策,为此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淄博市税务局将持续创新税务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制度,引导违法纳税人主动改正或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加深纳税人对违法行为的思想认识,促进税收遵从,让税务执法有精度,更有温度。(张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