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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确保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条例首先明确了税收保障工作的原则和政府及部门的职责。


条例优化了税收服务,将税收管理与服务相融合,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税收服务。明确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对在税收保障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建立与电子发票相匹配的服务模式,为纳税人开具、使用电子发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明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提高涉税专业服务能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涉税服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优化办理流程,保障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条例对税收协助和信息共享进行了规范。要求税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健全税收违法查处体系,及时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明确共享涉税信息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由省税务机关会同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定和发布。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涉税信息目录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关涉税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有效、可用;对获取的涉税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山东税收保障法制建设的重大突破,也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地方税收保障立法的先河,对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税收保障体系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宝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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