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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终端机(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网)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广东省在维持税务部门承担现有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不变的基础上,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征管职责划转后,广东税务部门共接管了2646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和7200万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基础信息。


一年以来,广东税务部门立足缴费人需求,在加强协同共治、优化缴费渠道、保障组织收入和基金安全上频出实招,探索出了一套符合广东省实际的征管模式。


将划转工作消化在政府部门内部


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众多缴费人,部门协同发力尤为重要,在省政府的指导下,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联合确定了“社保核定、传送应征、税务征收”的新模式,完全保留原有的缴费渠道和服务。


在这种模式下,城乡居民可以继续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档次(金额)、扣款账户信息等业务,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缴纳社保费。


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黄荣介绍,在新模式的串联之下,通过多部门联动和技术创新,将划转工作消化在政府部门内部,使缴费人既享有原有的缴费服务,又新增了新的服务,“实现了征管职责的无感划转”。


实现税务与社保数据实时共享


据介绍,缴费人征管模式变化的“无感”,建立在更“有感”的部门共享平台、信息融通、协调联动之上。征管职责划转期间,四部门联合成立划转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发布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暂行办法,确定征管新模式,协调推进数据迁移、共享平台建设、缴费渠道优化、三方对账、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


“我们全省集中统一的社保费征收管理系统,对接了24套社保经办系统,实现税务与社保数据实时共享,同时还打通税务部门与商业银行的数据接口,数据实时互联互通,费款直入社保专户。”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说。


为确保缴费人的隐私得到有效保护,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拉通数据专线,通过互调接口,税务部门可实时获取社保部门传递的缴费人参保登记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及应征明细等,社保部门可实时获取税务部门传递的实征明细数据,确保待遇及时发放。


缴费方式覆盖所有主流移动支付方式


在信息共享之外,部门协同发展的触角还延伸至社保政策的落实落细上。在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的联合下,“税务 人社 医保 村(居)委”的联络员制度自上而下全面推出,深入街道、乡镇进行针对性辅导,确保广大城乡居民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变化,及时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同时,税务部门也在积极拓宽缴费方式,构建多元化的缴费渠道。广东税务部门与金融、互联网领域开展跨界合作,将移动缴费覆盖至所有主流移动支付缴费方式,所有税种、费种。通过开发税务批量扣费、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粤省事、自助办税终端、银行网点查询缴费、POS机刷卡、银联支付等缴费渠道,同时满足了村居委和学校集中缴费、自行缴费、代他人缴费和以家庭为单位的缴费需求。


据统计,截至目前,在缴费业务量占比方面,线上缴费渠道占各类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渠道20%,银行前台或者社保经办机构直接调用接口缴费占比20%,缴费人办理签约扣费后税务机关发起批量扣费占比50%,税务前台占比10%,缴费便利程度跨了一大步。


用规范化破解社保费征管体制机制问题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随着移动支付的广泛铺开,以往第三方支付方式下资金划解“T 1”的局限性也显现出来,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下,税款要第二天才能划入国库。


针对“T 1”的局限性,2019年1月,广东省税务局携手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和移动支付开发商、服务商,有效对接多元化支付结算技术,突破了税费划转时间长、社保延后办理的难题,在全国率先实现移动支付的税款实时直解入国库,社保费实时直解入相应的各级社保基金专户。


记者了解到,面对社保费征管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工作标准不尽统一、缴费人重复参保、信息不唯一等问题,广东税务部门以全省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为契机,破除日渐凸显的社保费征管体制机制问题。自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广东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征缴数据高度集中、征管系统统一和征管经验丰富的优势,进一步理顺征缴机制,推动提升税务部门全险种、全人群社保费征管工作。


【小贴士】


今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方式有新变化,你都知晓了吗


问题1: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养老”)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居医保”)的统称。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合并成“城居养老”;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合并成“城居医保”。城乡居民就业后有“五险”保障,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于新生儿、学生以及其他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则可以由“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来保障。


问题2:谁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答: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其中,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有本省户籍,但又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居养老”。“城居医保”参保范围则更加广泛,覆盖了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问题3:“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如何缴费?


答:如果您已经办理了参保缴费的银行代扣手续,请确保绑定的银行账号上有足够的余额,税务部门会定期扣费。


如果您是首次参保,请前往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选择缴费档次并采集银行账户信息。


问题4:税务部门提供哪些缴费渠道?


问题5:缴费信息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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