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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北丹江口市的最新防疫政策(2022年湖北省监利市防疫最新政策)

(第48号)


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鄂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76号)、《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堰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十肺炎防指〔2020〕5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滞留在丹外地人员(非丹江口市户籍)的服务保障工作,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城市流浪、生活无着落的人员由市民政部门予以救助、集中安置。


二、因故滞留丹江口市城区的旅客,由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宾馆、宜尚酒店集中安置并提供食宿、防疫等服务。滞留在各镇(区)的旅客,由各镇(区)集中安置。


服务电话:0719-5223379,联系人:李自皓18154396659


三、对滞留在丹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士,纳入本地疫情防控统一管理。由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负责协调保障滞留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士的防疫和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协调解决签证、居留等困难,并协助做好就医交通保障。


服务电话:


市委外办:0719-5223877,联系人:李厚霖18986907469


市委统战部:0719-5222242,联系人:李静13636191672


四、对因学滞留在丹的外地人员由所在学校和教育部门提供必要生活保障,因校制宜加强网上教育教学,利用虚拟课堂、网络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学和辅导。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加网上应聘。定时定点对校园重点部位进行防疫消杀,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服务电话:0719-5222227,联系人:陈金涛13872813301


五、因务工等原因滞留在丹的外地人员,由滞留人员所在企业为其提供防疫和人文关怀,对特别困难的滞留人员,由市科技和经信局负责及时了解企业缺工诉求,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商有关部门提供服务保障。


服务电话:0719-5223117,联系人:彭燕13636220988


六、对滞留在丹急需医疗救助的外地人员,按属地管理给予救治,由市卫健部门安排到指定医院医治。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滞留在丹人员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未参保人员兜底保障等工作。对属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的滞留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冠肺炎治疗有关政策执行。


服务电话:


市卫健局:0719-5223348,联系人:陈亮13636205818


市医疗保障局:0719-5214148,联系人:柳飞13997809810


七、对有就业愿望且通过健康检测、医学观察的人员,组织用工需求对接,有序引导到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已复工企业就业;会同用工单位,对滞留在丹的外地农民工实施就业救助;对有就业愿望且通过健康检测、医学观察的人员,通过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引导至“停不得”企业就业。在省、市指挥部通告的复工复产日期之前,对企业吸纳滞留在丹外地人员就业并发放劳动报酬的,根据实际天数,按不高于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鼓励滞留在丹的省外人员就近就地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由市就业部门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补助。


服务电话:


市人社局:0719-5212169,联系人:张全林13035260208


市就业局:0719-5223963,联系人:纪晓玲13593779319


八、市公安部门加强对滞留在丹人员的安全保障,及时处置矛盾纠纷,打击侵害滞留在丹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负责做好交通出行、道路交通管制等服务。


服务电话:


市公安局:0719-5544052,联系人:郭然18986909428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0719-5228106、0719-5226111,


联系人:侯丰18671968115


丹江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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