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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增发部分(关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职务)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按照有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的划分,对于2014年9月及以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014年10月及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确定为中人。


中人2014年9月及以前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以前已经有试点参保缴费的,个人缴纳的部分一般在退休时一次性返还给个人。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养老金待遇新办法,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主要是对之前缴费年限,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一种待遇补偿。



新养老待遇计发办法,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四部分构成。其中前三部分叫做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机制,不会随着每年养老金待遇的调整而增涨。而且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额度领取完以后 就不会再有了。


新办法退休待遇,相对于过去的老办法退休待遇,差别是非常大的。

老办法退休待遇,是以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资为条件,按照退休时工作年限确定的计发比例计算,再加上2014年职务级别确定的退休生活补贴数额,再按照有关的养老待遇增加规律进行增加。如果职务级别出现了晋升相应的老办法退休待遇也会按规定晋升。



一般来说,老办法退休待遇跟国家公布的工资增长率挂钩增加,而新办法退休待遇跟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增加。新办法退休待遇比老办法退休待遇的差距是越来越大的。


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为了确保新办法和老办法退休待遇的平稳衔接,特意规定了2014年9月至2024年10月为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以老办法退休待遇为基础,这样能够确保待遇兜底


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过渡期以后中人还是普遍存在的)首先进行新办法退休待遇和老办法退休待遇比较。


情况一:老办法退休待遇高,按照老办法发放退休待遇。这样能够确保了改革后不降低人们的养老待遇。只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低,少数缴费年限短的、职务层次较高老办法退休待遇高的中人,才会出现老办法比新办法待遇高的情况。


情况二:新办法退休待遇高,则在发放老办法退休待遇基础上,再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一定比例。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退休,发放高出比例的10%。2016年退休,发放高出比例的20%。以后,每晚一年退休,发放比例都会增加10%。直到2024年退休是发放100%,相当于发放100%的新办法退休待遇了。



过渡期结束以后也是发放100%的新办法退休待遇,但是万一出现老办法退休待遇高的情况,就不会有保底政策。


实际上过渡期政策还适用于一部分在2014年10月以后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新人。他们可能在临近退休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过渡期内退休。由于没有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有关老办法退休待遇是按照同等职务级别人员的平均退休金来计算的。


有一些人迷惑,“2018年退休,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40%。2021年是不是应当增加到70%呢?”那可就想错了。


有关过渡期的政策,仅仅是退休时确定本人养老金钱数的政策。退休以后的养老金不是每年都重新计算,而是按照每一年都是要按照当地的养老金调整实施方案进行增加的。


所以,退休以后不要再想百分之时的问题了。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生活,多领几年养老金是更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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