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核算模式下的会计处理
统一核算模式,是指项目部本身不单设账套,各工程项目的交易和事项统一在公司总部账套内核算。这种模式下,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合二为一,无需进行税款的逐级结转,适用于规模不大、项目数量较少的建筑业企业。
假定A建筑公司对项目实行统一核算模式
1、3月份自业主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30万元
贷:应收账款 1030万元
建议对「应收账款」科目设置明细或项目辅助核算,此处略。
2、收款且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发生: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30万元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30万元
3、向分包单位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927万元
贷:银行存款 927万元
4、取得分包单位合规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除) 27万元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7万元
5、丙项目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交) 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万元
6、验工计价时,假定计量金额为1030万元:
借:应收账款 1030万元
贷:工程结算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30万元
7、对分包单位计量时,假定计量金额为927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927万元
贷:应付账款 927万元
8、确认收入和成本时,假定本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分别为1000万元和9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0万元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元
经过上述处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余额为零,其中:「计提」专栏贷方余额为30万元,「扣除」专栏借方余额为27万元,「预交」专栏借方余额为3万元,分别对应于纳税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实现了税务管理与会计处理的结合。
通过引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协调税会的时间性差异。A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等科目均为不含税口径,体现了增值税的价外税特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