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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决定变更法人(什么是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自然人企业。独独资企业资 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那么,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法人的规定是什么,相关程序有哪些?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蒋思思律师解答: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独资企业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什么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相关登记事项法人股还需提交下股东列文件;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人独资公司法人变更的相关程序: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法人股》;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变更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相关文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决定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是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决定签字。


蒋思思律师解析:


独资企业的特点: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法人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变更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和。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股东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是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什么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集中表自然人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是典型的非法人企业。按法律人格理论,民事主体人格分为自然人人格和法人人格,独资企业本身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人格,其从事民事或商事活动是以独自企业主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的,实质上是自然人从事商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商事主体分类中,把上市主体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和商事合伙,独资企业属于其中的商个人。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专注各类民商事业务的法律服务,曾担任多家A股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和司法律服务,股权纠纷法人,中小股东维权,常年法律服务,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类法律服务,各类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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