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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8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8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印度尼西亚魔芋干片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魔芋干片进口。现将进口印度尼西亚魔芋干片检验检疫要求(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印度尼西亚魔芋干片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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