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223 证券简称:配天智造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办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5年4月28日,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天智造”或“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及变更股票转让方式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现就本次股票发行制定如下认购办法:
一、公司在册股东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截至股票发行办法公告之日,公司在册股东安徽省配天重工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配天技术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未名兄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本公司出具承诺,放弃优先认购本次定向增发股份。
二、外部投资人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办法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31元/股,发行人与主办券商向共同确定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附股份申购单)》,接受投资者申购,并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板券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及股数。
1、申报认购数量
(1)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990万股(含990万股),单个机构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不低于30万股,但最高认购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单个自然人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不低于5万股,但最高认购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2)每一认购对象认购的股数必须是1万股的整数倍。
2、认购保证金缴纳
凡参加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提交《股份申购单》的同时,应缴纳认购保证金,其中机构认购对象应缴纳人民币100万元的认购保证金,自然人应缴纳人民币50万元的认购保证金。缴纳保证金账户与最终缴纳认购资金的账户应属于同一个投资者,否则申购无效。对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其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将直接转做认购款,保证金金额将在《缴款通知书》中予以扣除;对最终未获配售的投资者,主办券商将在向获配的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的当日按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已缴纳的认购保证金。若投资者实际缴纳的保证金多于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在投资者获配情况下,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自动转为认购款,并在《缴款通知书》中扣除;若投资者实际缴纳的保证金少于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则申购无效。
3、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内容
1、以电子邮件方式接受意向投资者的《认购意向通知书》(见
T-20开始 附件一,投资者应按附件一所列清单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资
料);
(4月28日)
2、在收到《认购意向通知书》及其所附清单资料后两个转让
日内,本公司将向合格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附股份申
购单)》及《公司推介资料》
1、当天上午10:00开始接受投资者股份申购单回传及保证金
T-3 汇入
(5月25日) 2、律师现场见证
T日
截止当天下午16:00,停止接受申购单回传及保证金汇入
(5月27日)
T 1日
确定发行数量和最终配售对象名单(注)并公告
(5月28日)
1、向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定向增发认购协议》
T 5日前
2、向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
(6月1日)
3、退还未获配投资者保证金
1、接受发行对象缴款
T 7日前
2、《定向增发认购协议》原件回寄
(6月3日)
3、缴款期截止日(截止下午16:00)
发行人与主办券商向共同确定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附股份申购单)》,投资者的《股份申购单》一经发送至本公司,即视为不可撤销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撤回。
同时,请于2015年6月1日前(以收到邮戳为准)将上述材料(含附件一清单资料、签字盖章的《股份申购单》原件、《股份申购单》未能由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需提供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支付认购保证金的划款凭证),以特快专递寄至或送达本公司。
4、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缴款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日期 内容
户名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江苏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账号 19220188000080128
大额系统行号 313584008031
开户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171号
公司查询电话 0755-81489860(分机号3608)
5、现场推介活动安排
2015年4月28日至5月25日期间,公司将会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择机在深圳举办现场推介活动,届时将提前五日以董事会名义在指定披露平台公告。
三、提醒认购人缴款注意的事项
1、发行人提醒认购人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资金能够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汇至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缴款账户,建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进行汇款;2、汇款时,收款人户名、账号严格按照前述股票发行认购资金缴款账户的信息填写;
3、汇款人应与认购人为同一人,不能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
汇款用途处应注明“***(投资者名称)参与配天智造定向增发认购金”字样;
4、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认购人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能在认购资金内扣除。认购人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与其《定向增发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认购股份数量不一致的,以认购人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及《定向增发认购协议》中确认的可认购股份二者中孰少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发行资金到达公司账户且完成定向发行验资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认购人。
四、本次发行经办人员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A3的102C
电话:0755-81489860
传真:0755-81489863
电邮:stock@scbd.com.cn
联系人:万雯
五、公司将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手续后对股票发行结果予以公告。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一:认购意向通知书
认购意向通知书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及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与《配天智造股票发行办法》,本公司/人已知悉。本公司/人有意向参与贵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特向贵公司通知,望知悉。
本公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
认购对象股票账户名称
认购对象开户证券公司席位号
认购对象开户证券公司托管单位编码
认购对象股票账户号码
本人或经办
本人或经 人身份证号
办人姓名 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认购对象在此承诺:
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公司(盖章)
本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本公司/人的基本信息附件:
【投资机构适用】附件为本公司参与此次股票发行的身份证明材料,供贵公司查阅,明细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仅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
5、新三板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自然人适用】附件为本人参与此次股票发行的身份证明材料,供贵公司查阅,明细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2、新三板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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