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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股东代理吗(银行开户别人可以代理吗)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经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2月9日下午14:30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上述议案将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1月26日16:45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相关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永恒、李丹娜


联系电话:020-81514020 传真:020-81503515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1340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8”,投票简称为“珠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总议案,对本次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依照委托指示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15:3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李建宁、周延风、刘涛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肖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一、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共计壹拾陆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含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与有关银行签署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件)。


3、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5、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对外捐赠计划》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对外捐赠现金及物品总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7.5万元(含),主要用于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及为公司举办的钢琴大赛提供奖金奖品、赞助音乐文化活动等公益活动,具体项目、费用及捐赠方式均以活动章程、签订的合同、批文等为准。


6、以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拟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子公司)产品出口及进口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及欧元。近年来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的汇率持续波动,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公司(含子公司)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二、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限于公司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及欧元。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相关授权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进出口业务和资本项下投资的实际规模,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预计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授权公司(含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银行签订前述额度范围内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含子公司)可能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2023年1月1日之后,如公司(含子公司)仍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另行审议并公告。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行性分析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含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在结售汇的预测金额内,出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择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方案可行。


五、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含子公司)负责进出口业务的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该制度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11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制度就公司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以及远期结售汇的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是切实有效的。根据公司(含子公司)往年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情况,公司远期结售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二)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三)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及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严禁超过公司正常进出口业务、境外融资和资本项下的远期结售汇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出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拟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就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已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预计与关联方惠州市力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创五金”)、福建珠江埃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埃诺”)及其控制的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城投”)及其控制的公司、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8,270万元(人民币,下同)。


2、本次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一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惠州市力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黄旭初


(3)注册地址:惠州市博罗县龙华镇柳村村柳村小组大路下


(4)注册资本:2,357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木制品、及钢琴配件;销售:钢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力创五金资产总额为4,610.25万元,净资产为1,843.38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4,240.92万元,净利润为84.69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力创五金资产总额为6,123.56万元,净资产为1,994.02万元;2021年1月至11月,主营业务收入为5,904.69万元,净利润为146.14万元(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力创五金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力创五金与集团公司(含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力创五金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含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力创五金与集团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4、经查询,力创五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人二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珠江埃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郑建军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石佛头街427号


(4)注册资本:1,600万元


(6)经营范围:对教育业的投资管理;教具、教材、教育管理系统的软硬件、乐器、玩具、电子电器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教育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中介);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礼仪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健身器材、办公用品的批发、代购代销;装修材料工程设计、施工;乐器的加工、生产(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珠江埃诺的资产总额为2,664.49万元,净资产为760.29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3,514.03万元,净利润为-388.3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珠江埃诺的资产总额为2,601.52万元,净资产为349.82万元;2021年1月至11月,营业收入为3,885.07万元,净利润为-412.62万元(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珠江埃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钢琴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教育投资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亦是集团公司的三级参股企业。根据珠江埃诺的《章程》规定,珠江埃诺的股东对其进行共同控制,珠江埃诺为文化教育投资公司的联营企业。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梁永恒在文化教育投资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珠江埃诺及其控制的公司与集团公司(含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珠江埃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含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珠江埃诺及其控制的公司与集团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4、经查询,珠江埃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三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强


(3)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5-7楼11-12楼


(4)注册资本:1,752,424.2473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停车场经营;市政设施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风险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软件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计算机房维护服务;物业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物联网服务。


(7)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城投的资产总额为24,027,267.6万元,净资产为12,566,351.19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3,320,528.37万元,净利润为43,054.1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广州城投资产总额为25,553,870万元,净资产为11,607,099万元;2021年1月至11月,营业收入为1,794,099万元,净利润为34,369万元(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与广州城投于2021年11月17 日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5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广州城投。目前正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程序,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广州城投,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广州城投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广州城投及其控制的公司与集团公司(含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城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经查询,广州城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方四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高东旺


(3)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901房(仅限办公用途)


(4)注册资本:652,619.7357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产投资产总额为 8,168,473.22万元,净资产为3,629,368.14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3,926,853.74万元,净利润为 245,233.97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广州产投资产总额为8,993,110万元,净资产为3,823,106万元;2021年1月至11月,营业收入为4,011,896万元,净利润为88,679万元(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市国资委与广州产投于2021年12月20日签署了《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6.40%股份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广州产投,目前尚未履行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广州产投将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广州产投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广州产投及其控制的公司与集团公司(含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广州产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经查询,广州产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经严格核算对比,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含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含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 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预计的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0.44亿元(人民币,下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委托方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0.4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时点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12个月内、投资产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不影响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前提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低风险承诺且流动性好的各种理财产品。该投资品种不涉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风险投资规定的情形,是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六)审批权限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委托理财额在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含)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之后,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现金管理相关法律文件、合同协议等,同时授权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以下措施:


1、集团公司(含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4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低风险承诺且流动性好的各种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投资时点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12个月内、投资产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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