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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遥墙工商局网站(济南遥墙机场怎么接人)

今天下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大会召开,会上下发了《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本细则旨在以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窗口服务专员服务服务金卡为着力点,通过完善政策体系,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努力营造高层次人才无忧创新创业环境。


具体内容如下: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接人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 号)精神,结合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以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窗口服务、专员服务和服务金卡为着力点,通过完善政策体系,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推进人才服务与“互联网 ”有机融合,打造“一对一”“精准式”“链条式”的服务体系,努力营造高层次人才无忧创新创业环境。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高层次人才,是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 A、B、C、D 类人才。高层次人才可申领“泉城人才服务金卡”,凭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及绿色通道服务。


第二章 绿色通道服务事项


第四条 出入境和居留。对引进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居留等便利。符合条件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 5—10 年、多次入境的 R 字签证。外国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长期在我市工作的,可申请办理 2—5 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责任部门(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 户籍办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我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单位集体户、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或工作地所在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下同)人才集体户落户。


责任部门(单位):市公安局、市人怎么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六条 住房保障。对引进的 A 类国内外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引进的 D 类及以上人才需要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不受户籍、在我市缴纳一定期限社会保险等限购政策影响。


责任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第七条 编制管理。设立“人才驿站”,建立编制“蓄水池”。


企业引进的具有事业身份且需保留的高层次人才,由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档案工资晋升、职称评审等服务。


责任部门(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八条 岗位聘用。全职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 A、B、C 类高层次人才,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根据资格条件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责任部门(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九条 职称评审。A、B、C 类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和继续教育条件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济南职务资格。有海外经历的,其海外工作、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均可作为参评依据。


责任部门(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十条 配偶就业。妥善解决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问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的,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单位性质和原工作岗位性质、专业等,统筹安排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工作。


责任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国资委


第十一条 子女入学。


引进的 A、B、C 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或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预留部分优质教育资源招生学额,开辟专属“绿色通道”,优先安排。


责接人任部门(单位):市教育局


第十二条 医疗保健。


A、B 类人才参照享受我市一类医疗保健待遇,C、D 类人才参照享受我市二类医疗保健待遇。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中医院为我市高层次人才定点诊疗医院。高层次人才在定点医院就诊可享受门急诊、住院、出诊、专家会诊等专人引领、全程陪同的绿色通道服务。


责任部门(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十三济南条 社会保险。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责任部门(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十四条 工商服务。


高层次人才申请工商注册服务时凭“泉城人才服务金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责任部门(单位):市工商局


第十五条 税务服务。高层次人才企业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税务部门提供预约、“一对一”个性化咨询服务,可享受纳税绿色通道服务。从海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责任部门(单位):市税务局


第十六条 海关服务。


高层次人才进出境时,凭“泉城人才服务金卡”,海关给予通关便利。对进境规定范围内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物品和自用物品,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责任部门(单位):济南海关


第十七条 金融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市内指定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凭“泉城人才服务金卡”享受绿色通道窗口或预约专员服务。外汇指定银行优先为高层次人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提供外汇资本金结汇等服务。


责任部门(单位):市金融办


第十八条 科研服务。高层次人才申报科技项目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等服务。


责任部门(单位):市科技局


第十九条 交通服务。高层次人才在济南遥墙国际机场,火车济南站、济南西站、大明湖站等出行时,凭“泉城人才服务金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飞机、火车票,本人及一名陪同人员可机场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在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审验时,可优遥墙先办理。


责任部门(单位):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山东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安局


第二十条 旅游健身。高层次人才持“泉城人才服务金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我市政府投资的公园和 3A 级以上旅游景区免购门票入园,在我市各级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健身。


责任部门(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


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


第二十一条 休假疗养。高层次人才优先受邀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专家休假活动。按照国家和省、市重点人才工程政策享受休假疗养、专题培训待遇。


责任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三章 服务方式


第二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窗口服务。


在市、区县人社部门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链条式”服务,推行“人才不跑专员跑”“服务流程线上跑”的服务模式。


(一)窗口建设。市级服务窗口设在市人才服务局,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落实绿色通道待遇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窗口建设,根据各自职能为高层次人才落实绿色通道待遇。各区县要设立服务分窗口,按照属地服务原则,为本区域内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


(二)服务平台。区县人才服网站务窗口应尽快设立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受理、网上办事,打造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日常管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窗口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服务效率和满意度进行督查考核。对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服务效率低、服务态度差或受到人才投诉的服务窗口和部门(单位),根据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 高层次人才专员服务。


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面向人才推行“一对一”“精准式”服务,全方位满足人才个性化服务需求。


(一)专员构成。服务专员队伍主要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单位专员)、服务事项主管部门和承办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承办专员)以及市、区县两级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窗口专员)组成,各级、各部门至少配备 2 名工作人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属代办服务。


(二)工作职责。熟悉各类国家、省及我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全面掌握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事项与内容;及时协调办理高层次人才的各类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手续;与人才保持密切联系,收集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服务窗口反馈。


(三)日常管理。实行信息公示制度,中国济南人才网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服务专员信息进行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服务专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从事人才相关工作,单位应重新推荐并通过培训考核后报市机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行定期培训制度,培训采取分期分批、条块结合、逐级培训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泉城人才服务金卡。


服务金卡为虚拟电子卡,可放入微信卡包。


(一)申领方式。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济南人才网”信息平台个人账户或微信公众号“人才泉城”“济南人才”任一微官网中输怎么入认证信息即可获得。服务金卡认证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手机号找回。


(二)有效期限。服务金卡有效期一般为 5 年。有效期内,持卡人达到更高层次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更高层次人才认定,认定通过后享受相应待遇,其有效期重新计算,金卡自动升级。


(三)动态管理。“泉城人才服务金卡”实行动态管理。人才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其他规定行为的,由所在(引进)单位向同级服务窗口提出意见,报市人网站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收回“泉城人才服务金卡”,取消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资工商局格。


第四章 服务流程


第二十五条 采用“随时受理、直接服务”“一窗接件、专员办理”“集中反馈、统一建档”的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


(一)随时受理,直接服务。绿色通道所列可直接获得的服山东务事项,由高层次人才直接联系或预约承办专员、窗口专员,凭“泉城人才服务金卡”和相关身份证明获得绿色通道服务待遇。


(二)一窗接件,专员办理。绿色通道所列需要依申请提供的服务事项,由单位专员协助人才准备相关信息资料,直接向本区县服务分窗口专员提出申请,窗口专员梳理申办事项后,分别向有关部门转办,由各级承办专员负责办理。窗口专员负责跟踪督导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确保事项落实到位。确需人才本人到场办理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预约服务。明确预约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在预约的时间、地点接待申请人。


(三)集中反馈,统一建档。承办专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材料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服务窗口。窗口专员将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反馈单位专员或人才本人。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专员应及时向窗口专员报备、确定办结时间,并告知人才。各区县人才服务分窗口按属地原则为每位高层次人才建立服务工作档案,并将服务工作档案按季度报市人才服务窗口备案。


第五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六条 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有关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相应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服务项目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的材料,编制《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手册》,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措施、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并适时修订。


第二十七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工商局小组办公室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协调解决人才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强化各区县、市直有关责任部门遥墙(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十八条 建立督办考核制度。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各区县、山东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落实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检查指导人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督办服务工作的具体事项,开展人才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人才服务工作情况纳入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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