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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个人独资公司税收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减免

笔者在之前介绍过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重庆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综合税率2.16%包含园区管理费)、山东湖南自然人代开(综合税率2.06%包含园区管理费)、重庆河南园区返税(所得税核定2%,奖励比例30%—75%)等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独资企业核定加自然人代开完美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的税收问题


今天各位朋友随笔者来简单了解了解自然人独资核定和自然人代征代开如何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税收问题。笔者之前重点对接上海、江苏等园区,由于今年来园区的不稳定等其他问题,笔者往后重心将会放独资企业在重庆、山东、湖南等园区的维护上。重庆园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优势是非常明显的。山东、湖南自然人代征代开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优势也是非常明显的。根据实际情况这两者相结合将完美地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的税收问题。

重庆独资企业核定加自然人代开完美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的税收问题


实际案例:

笔者一位朋友罗老师,建筑公司A(主体公司)、独资企业B(分包公司)。建筑公司A在2020年总计利润700万左右,分包独资企业400万左右业务,分包个人业务250万左右。

纳税总额为

独资企业:

增个人所得税值税:400万/1.01*1%=3.96万

附加税:3.96万*6%=0.个人24万

经营所得税:400万/1.01*0.6%=2.38万

园区服务费:400万*0.5%=2万

独资企业总计纳税:3.96+0.24+2.38+2=8.58万

重庆独资企业核定加自然人代开完美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的税收问题


自然人代征:

增值税:250万/1.01*1%=2.48万

附加税:2.48万*6%=0.15万

经营所得税:250公司万/1.01*独资0.5%=1.24万

园区管理费:250万*0.5%=1.25减免万

自然人纳税总计:2.48+0.15+1.24+1.25=5.12万

重庆独资企业核定加自然人代开完美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的税收问题


650万业务利润分包出去之后仅仅需要13.7万江苏的费用,并且独资企业可为主体公司降低4万增值税,主体公司利润也控制在百万以内。也就是说这650万实际支出仅仅只有10万不到即可完美解决税收问题。还无需再次缴纳20%的分红税,可以直接支配。那么原本主体公司需要缴纳多少税呢?笔者简单地计算一下所得税以及分红税。

主体公司:

所得税:650万*25%=162.5万

分红税:(650—162.5)*20%=97.5万

主体公司所得税以及分红税这两项税种就有260万。

以上不管是独资企业核定还是自然人代开园区税局都会出具核定通知书、完税凭税收政策证等。

节税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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