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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补充


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公告


为满足大连市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升对外委托工作质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规定(试行)》和省高院《关于调整补充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大连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实际,遵循属地管理、自愿申请、择优选录的原则,决定调整补充我市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册机构类别


(一)法医精神病类鉴定机构;


(二)法医物证类鉴定机构;


(三)建筑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


(四)机动车价格、车损、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评估机构;


(五)森林资源、农业(农作物)因果关系鉴定机构;


(六)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


(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二、申请报名的条件


(一)一般条件


1、申报机构应在大连市辖区内依法设立,有固定办公场所,且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含本数);有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2、“四大类”鉴定机构应提供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建筑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应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知识产权等未实行专业资质管理的类别,应提供有关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机构名称需与其工商注册名称一致。


3、各专业机构名称与行业资质证书所列名称应一致。


(二)特殊条件


1、“四大类”鉴定机构在《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辽宁卷2020年度)》中备案登记,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对外承接委托业务。


2、建筑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应同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可靠性鉴定资质。


3、机动车价格、车损、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评估机


构应具有综合涉诉讼类价格评估资质,机构执业应5年以上,注册评估师8人以上。


4、森林资源、农业(农作物)因果关系鉴定评估机构要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资质,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能够对森林资源、农业(农作物)死亡、减产等因果关系进行分析鉴定,能够提供近两年法院委托评估的案例不少于10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不具有上述资质,或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进行申报的;


2、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资格的、评定的资质过期的、未参加相关部门年检的;


3、在执业过程中有不良记录的;


4、近三年因执业、经营中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的;


5、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办理法院委托案件中存在推诿委托、拒绝接受管理、严重超时限、违规收费等情况的,或者受到人民法院暂停委托、除名等处理的。


三、申请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报名申请书、申报表、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专业人员情况登记表、承诺书;


2、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质等级证书、机构营业场所证明或者租赁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机构近三年经营业绩;


5、2020年度机构接收业务总量,以及接收法院委托总量(均以制表形式填写);


6、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出具的近三年无违规违纪的情况证明;


7、荣获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应提交的材料均需按照上述顺序编写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dlzysfjsc@163.com),报名时一并交到市法院司法技术处摇号室。


四、调整补充名册程序


(一)刊登公告及材料申报。我院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www.rmfysszc.gov.cn)、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court.dl.gov.cn)、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发布公告,公告及材料申报期为5个工作日。


(二)初审。市法院《名册》调整补充工作领导小组对专业机构提交的入册申报资料根据申请报名的条件进行初审。


(三)实地核查。对通过初审的、住所地在大连的专业机构进行实地核查。


(四)审核。领导小组对经过初审和实地核查后,符合《名册》入选标准的专业机构,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最终确定的《名册》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并报省法院备案。


五、报名的时间、地址


报名提交材料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到4: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材料。


报名地点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技术处108摇号室。


报名申请书等附件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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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满莉 83775579 19104110688


段冶 83775982 19104110691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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