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刚过去不久,网上就有很多关于“核定征收取消”的消息。然而在2020年12月31日,北京财政局就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通知
这条通知具体说了些啥?对核定征收政策有何影响?
总结起来是两点:
- 对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税所得率按5%标准执行。
- 一句话总结,就是将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应税所得率调整到了5%。
核定征收的方式固然有它的问题存在,但是目前没有出台过任何正式的文件说要取消。并且,北京在2020年12月31号出台的一则通知更是相当于一颗“定心丸”。
对核定征收有一定了解的朋友应该知道,对于核定利润率,依据不同行业有不同标准。核定利润率基本上是以10%为主。
北京此次调低三个行业个人独资企、合伙企业核定应税所得率,也从侧面释放出了一个信号:国家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核定征收政策不会被取消。
核定征收是什么?到底是怎么收的?
核定征收
目前核定征收主要分为三种:
- 核定利润率:
依据收入金额*核定利润率来确认利润额后,依据相应税率计算税收
- 核定征收率:
依据收入金额*核定征收率计算税收
- 定期定额:
直接核定固定税收金额等方式
目前大部分地区都是采取第一种方式,核定利润率5%~10%,但是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也会有不同标准和变动。
这里我们以小玉所属园区为例计算个人独资400万的营业额走核定利润率5%的实际税负:
个税:400×5%×20%-1.05=2.95万
综合税负:2.95/400=0.73%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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