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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看到的税收优惠政策整理

对近期看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理,主要有:

1、关于延续实施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延续实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并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的增值税等三项服务业支持政策。

2、规范网络直播行为纳税义务。《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税总所得发〔2022〕25号):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区分和界定网络直播发布者各类收入来源及性质,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通过成立网络直播发布者“公会”、借助第三方企业或者与网络直播发布者签订不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免责协议等方式,转嫁或者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策划、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实施逃避税。网络直播发布者开办的企业和个人工作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对其原则上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所得税;切实规范网络直播平台和相关第三方企业委托代征、代开发票等税收管理;进一步加强税收大数据分析,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3、增量留抵退税力度加大。《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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