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早拿钱啦!
为了治理环境,环保局又放大招了!
☟
为了早日让燃煤锅炉拆改的企业得到申请补助,昨天,区环保局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关于“燃煤拆改补助”的部署会议。环保局抽调人员临时成立“锅炉”小组,专门为申请锅炉补贴的企业审核材料,解决问题。
“您好,请问您来着哪里?”“我来自觅子店”。以前,企业申请锅炉补贴的人都是千里“千里迢迢”的来到环保局综合科报送材料,稍有不对的材料申请人又得“千里迢迢”的回去改,如此反复给申请人带来了很多麻烦。现在环保小兵告诉您一个快捷办法,可以避免这种周而复始、耽误时间的“额外功”。
依上图,申请申请的企业只需要将申请的材料交到所属乡镇街道环保科或经发科,由乡镇街道环保科初步审核材料无误后,统一报送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审核材料通过后,统一拨款。所以申报企业就可以不用千里迢迢的到环保局来报送材料啦!
通州区环保局审核地点:通州区环保局四楼406室
联系电话:18610700989
但是,小编我又要嘱咐您了,究竟什么样的锅炉可以申请到市级13万,什么样的锅炉可以拿到8万或5万呢? 听小兵我跟您说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申请条件
一、市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补助资金(13万)
1.原燃煤锅炉建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改建后使用燃气、电、热泵、热力等清洁能源。
2.改造单位为在京注册的法人单位、驻京部队、机关事业单位。
3.改造产生相关费用大于所申领的补助资金,按每蒸吨1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4.不在拆迁区域。
5.未被列入《通州区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指导目录》(通政办发〔2016〕19号)。
6. 未被列入《通州区低端养殖业和种植业调整退出工作的意见》(通政办发〔2016〕23号)。
二、区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补助资金(8万)
1.原燃煤锅炉建于2015年11月20日以前,改建后使用燃气、电、热泵、热力等清洁能源。
2.燃煤锅炉拆除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前,以属地、申请方提供的拆除照片拍摄时间为准。
3.改造产生相关费用大于所申领的补助资金,按每蒸吨8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于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应补助资金标准的申请人,补助资金数额将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4.不在拆迁区域。
5.未申领过市区财政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补助资金(13万)。
6.未申领过区经信委产业结构调整退出奖励补助资金。
7.申报人的燃煤锅炉曾在通州辖内使用,且在本区登记、注册。
8.申请人系锅炉产权人且产权无争议。
三、区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奖励资金(5万)
1.原燃煤锅炉建于2015年11月20日以前。
3.对直接拆除燃煤锅炉,未再建设其他采暖设施的申请人,享受5万元/蒸吨的奖励资金。
6. 未申领过区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补助资金(8万)。
7.未申领过区经信委产业结构调整退出奖励补助资金。
8.申报人的燃煤锅炉曾在通州辖内使用,且在本区登记、注册。
9.申请人系锅炉产权人且产权无争议。
申请区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申请人可在以上二、三两项两种标准中任选其中一种,不得重复申请,且只能申请一次。
二、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模块可在通州区环保局官网上下载哦!
请点击:http://hbj.bjtzh.gov.cn/n9893371/n9897602/c13875303/content.html
(一)承压燃煤锅炉
1.补助资金申请;
2.承诺函;
3.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不需提供);
6.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锅炉登记卡复印件;
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9.特种设备使用注销证复印件;
10.连续三年检测报告复印件;
11.资金费用清单;
12.原燃煤锅炉拆除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13.新供暖设备相关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14.原燃煤锅炉、锅炉房照片,新供暖设备照片;
15.缴纳排污费发票复印件。
(二)常压燃煤锅炉
4.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
5.原燃煤锅炉购销合同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不需提供);
8.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资金费用清单;
10.原燃煤锅炉拆除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11.新供暖设备相关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12.原燃煤锅炉、锅炉房照片,新供暖设备照片;
13.缴纳排污费发票复印件。
祝大家申报顺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