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实行“阳光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台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台城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台山市台城环城北路111号)
2.台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台山市台城台东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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