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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商局周加荣(厦门市工商局副局长李)


厦门盈众汽车集团副董事长易远航:这个活动对汽车经销行业有好处。有人监督指导,就像有了镜子一样,可以“照镜子、正衣冠”,非常好。目前整个行业存在不规范行为或打擦边球的情况,大家都很清楚,大家没必要去逃避这些问题。非常希望在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指导下,整个行业不再有这些不规范或打“擦边球”行为,逐渐走上规范化道路,真正实现消费者、经销商共赢。


厦门国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晓淘:有些车商有违规行副局长为,但不是整个行业都这样。希望职能部门给经销商以正面支援。我们各个口的收费都做了一些规范,尽量避免因个人行为造成违规或者不合规。我们希望相关部门明确,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我们也能放心经营。


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世伟:汽车行业从暴利时代、微利时代,进入到亏损边缘,导致有这么多收费项目,希望通过政府部门引导,使得行业自律,收费规范化;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减少抱怨投诉;经销商也能安心经营。


厦门丰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咏梅:规范收费是有必要的,很高兴有机会吐吐心声。我们企业也可以真正做一些销售方案方面的调整。我觉得,这是好事。


国戎汽车集团总经理钟顺霖:在激烈的竞争中,很难找到能垄断市场的经销商。我们汽车经销商工商局往往被误解,比如消费者说的强制保险问题。现金买车跟贷款买车是不同的,贷款买车要买保险是银行要求的。客户如果要贷款,不买盗抢险,银行就不给贷款。但客户就觉得是车行要求的。还有选车颜色有的要加钱的问题,我代理的一款车,其周加荣中白色车型用的是金属漆,就会比用普通漆的其他车型多2000元。


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周加荣:汽车销售行业出现的问题,通过媒体反映出来,看似是对单个个体采取的动作,长远来看,这次点评会使相关企业更健康地向前发展,在行业里更具竞争力。


厦门保监局保险中介监管处副处长杨坚:我们职能部门和市场主体之间不是对立的,目的都是为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是为了消费者得到更加公平合理的价格。尽管问题很多,但是我相信一起配合,可以共同把市场秩序规范好。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评议活动,让整个行业得到更好提升。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邱少坚:平常只听到一方面的声音,也就是所谓的“一家之言”。今天,想听另外一方面的声音,也就是车商的声音,这个目的基本达到。


市消保委会长连络:4S店上有厂商,下厦门市有消费者,迫于恶性竞争产生的生存压力,才收取不合理的费用,这是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悲剧,建议广大车商抱团渡过难关。


市消保委律师团代表邱兴亮:律师团点评不偏不倚。比如买保险,我们也做了透彻分析,驾车新手在4S店买保险有利,对李于驾工商局车老手就无所谓,我们并没有说在4S店买保险,就一定是不划算的。我们的报告很客观地点出问题,目的是希望帮企业理顺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常志彪:目前,汽车经销商销售形势非常严峻,有的甚至是亏损的。经销商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想想怎么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也周加荣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能收的不能收的,做一个规范。


市运管处维修管理科周美程:每年“315”期间,都能看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种种案例。我们希望4S店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价格公示,让消费者自愿、明白、公平消费。尤其在销售过程中,明白告知消费者,不出现交易陷阱,不蒙骗消费者,希望汽车销售行业朝着更健康,更有序的方向发展。


厦门晚报副社长徐芳菲:厦门晚报每次报道汽车维权方面的新闻,都会引来很多汽车消费者的吐槽,可见有些问题具有普遍性。我们参与评议活动,是着眼今后这个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希望促成普遍性问题的解决。我们也希望车商以积极的态度正视消费者的反映,想办法改进。


【链接】


这些问李题最让车主烦心


汽车销售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活动自5月14日正式启动以来,市消保委通过问卷、热线、网络等方式采集市民对汽车销售行业的意见与建议,截至目前共收到问卷125份,通过12315投诉热线受理投诉举报246件,通过厦门晚报“我要说”热线采集消费者问题建议500余条,化解消费纠纷191起。


市消保委对市民反映强烈且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由市消保委律师团邱兴亮律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点评,为消费者支招;此外,还联合本报记者对市民反映意见较多的汽车4S店进行暗访。


问卷、来访、暗访收集到的比较集中的几方面问题如下:


一、维修方面


1.过度维修:往往夸大故障的严重性,不该换的换,该换零部件的换总成,既增加了消费者用车成本,又浪费了社会资源。


2.维修过程不透明,不能明明白白消费。由于消费者都是副局长外行,该修什么,该换什么,4S店说了算。大多数4S店维修不是在消费者的视线内进行,换了什么部件?换了没有?全换还是只换部分,换什么牌子的?消费者毫不知情。


3.汽车生产商从源头上直接控制汽车配件的供应渠道,汽车生产商不对普通汽修厂公开车辆的维修技术信息,4S店垄断了汽车配件的销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配件、机油比外面贵,车主自带的配件、机油不准使用。


二、保险方面


1.强制保险,包括:A、必须在车行买保险;B、必须在车行厦门市购买指定的保险公司的保险(有些只有一家,有些有两家供你选择);C、必须在车行购买指定公司的指定险种。


2.贷款车要购买三年的保险,或者交保证金。


3.改装过的部分没有纳入保险范围,而且没有告知,如大包围等,出险车主自己承担费用。


这些做法均违反了《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三、合同方面


1.没有及时签订购车合同。汽车是大件商品,没有在第一时间详细、明明白白地敲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书面合同,而是下一个购车订单,内容比较简单,车行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方面很少或者没有,其他事项都是口头讲,出现问题,发生纠纷,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


2.阴阳合同,赠送维修费12000元变成了2000元(极个别车行行为)。


四、收费方面


名目繁多,包括:上牌费、出库费、按揭手续费、加价提车、刷卡费、退蜡费、选车颜色收费、银行风险担保费、代办费、三包数据传输费用、PDI检测费、智能遥控钥匙解码费。有些没有办理按揭、没有办理贷款等服务项目,也照样收手续费。


五、加装设备


在出厂裸车的基础上加装设备,在出厂车几个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版本,增加赚取利润的空间。是在哪个版本的基础上加装设备的,升级版本的?没有告诉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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