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为建设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新区和环境整治城子B地块项目,拟征收龙泉镇城子村农村集体土地21.4306公顷(321.46亩),经龙泉镇城子村民主决议,并与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门头沟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协商,于2019年3月15日达沟区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01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
建设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城子B地门头沟块项目
土地用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道路用地、公共绿地及水域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城子村村域内,东至门头务沟新城邮编04门头街区边界,西至城子A龙泉地块,南至九龙路中线,北至门头沟新城04街区边界
02
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龙泉镇城子村,集体土地21.4306公顷(321.龙门46亩),具体情况如下:
03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17年1月19日,城子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39人,实到代表39人,其中同意代表39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04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
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与实物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土地补偿标邮编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亩(龙泉镇征地北京市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北京市/亩)务,依据协议土地补偿费总计人民币6429.18万元。非货币补偿采取集中返还预留产业用地方式,土地受让主体为镇政府牵头组织项目涉及征占地各村集体土龙泉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联合经济组织,该地块位于东西辛房B地块,由区政府统一安排实施。
根据市政府办文第40028号文件精神,以及区政府沟区第62号区长办公会议和第56号专题会议要求,龙泉镇启动了棚改征地整建制新区转非工作,城子村人员已全部安置完毕龙门。
05
提出意门头见及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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