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每周要文 | 03.05-03.11重要法规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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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文件概要:
为促进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个人所得税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适用主体:
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怎么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申报时间:
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述政策。本公告怎么发布前企业在2022年已购置的设备、器具,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上述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申报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2〕1号)
相关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号)
文件概要: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申报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征收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适用范围:
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个人所得税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按照清单管理办法列入人才清单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本通知所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指《总体方案》规划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
实施时间:
自2021年1月1跨地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跨地行。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提示
文件概要:
为帮助纳税人了解2021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申报时间、申报方式、报送资料以及报表变化等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主要事项提示如下:
1、汇算清缴范围
2021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1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征收的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汇算清缴时间
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3、汇算清缴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eTax@SH3)可以从税务局网站的“税收宣传/税收专题/征管服务类/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或者“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栏目内下载。
4、汇算清缴申报资料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项目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凭证(复印件)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
-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
- 《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
-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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