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西安市行车发展的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工商局,碑林共享单车车身设计美观,不影响市容,不得在车辆上以任何形式发布小广告。并要求定期对车身上的小广告进行清理,保持车辆清洁。西安市工商局等工商局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分局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西安市工商局长安分局西街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已责令COCO发型碑林设计店分局停止发布小广告行为,进行改正。
西安市《一些实体店也盯上共享单车》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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