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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股东及股东出资工商查询(工商登记股东未按实际出资)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股东出资以上股东上海和平大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来的中股东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称“中国红基会”)《关于进一步发展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复函》(以下称“《复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复函》背景


1、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和平”)于2021年9月与中国红基会签订了《关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合作协议》,作为“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实施单位及运营维护企业,南华和平于2022年2月24日致函中国红基会,请求中国红基会采取具体措施加速“博爱基层公股东卫援建计划”的实施;


2、 “及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合作单位上海大丰公益基金会于2022年3月3日也致函中国红基会,商榷加速推进“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实施等相关事宜;


3、近日,关于进一步发展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中国红基会对上海大丰公益基金会的请求进行了回复。


二、《复函》主要内容


“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从2012年12月正式开始实施,已建成22个“红十字博爱健康e站”,远程服务数据达到1250例,实现了“零距离”把脉、“面对面”问诊、“不排队”拍片,缓解边远地区看病难题,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特别是地方疑难杂症的诊断能力。鉴于此,中国红基会将继续对“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进一步支持:


1、支持通过公开募捐平台募集资金。集中资源打造“红十字博爱健康e站”品牌,积极动员现有合作企业支持,发挥公募平台作用。


2、支持申报重点企业的定点扶贫县建立示范区,实现村村通,全覆盖。推动重点企业定点扶贫县江西省万安县、内蒙古巴林左旗、重庆市巫山县和奉节县的“红十字博爱健康e站”援建工作,彻底改善当地基础医疗设施水平。


3、支持申报国家彩票公益金。积极推动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申报国家彩票公益金,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支持。


4、支持设立专项“公益金”制度。在项目执行中探索推广“公益金”合规路径,完善机制后再行推广。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中国红基会《复函》将为南华和平推进“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实施提供有利条件和更多措施,拓展了实施项目的资源,有利于公司拓展医院及诊所管理领域业务,加快公司业务优化的步伐。


四、风险提示


1、“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具体规模将依据实际援建的红十字博爱健康e站数量及南华和平的展业情况确定;


2、“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周期较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 以及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 援建计划的实施;


3、上述《复函》为中国红基会对于“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推进的支持文件,后续实施效果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红基金会《关于进一步发展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复函》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1


关于收到股东函件的公告(二)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和平大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来的浙江乐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的《捐赠(赠予)意向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捐赠(赠予)意向函》的主要内容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帮助基层卫生站环境改善、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基层医疗数字化转型,推动公共卫生和基层养老普惠民生事业的发展,同时,鉴于红十字国际学院对南华和平医院实际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华和平”)关于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相关事宜的复函,浙江乐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乐田”)自愿向南华和平“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项目捐赠,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浙江乐田拟于2022年8月30日前向南华和平接收资产专项公司捐赠(赠予)位于浙江省宁波余姚市乐田汤泉庄园内约7.5万平方米物业(汤泉酒店),用于完成红十字国际学院对贵司的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共同建设红十字博爱健康e站灯塔级示范区。其中示范区功能涵盖红十字博爱健康e站(总站)、红十字国际学院附属互联网医院、附属培训交流中心、老年医学中心、护理院与养老公寓(1000 床位)等。


2、希望捐赠(赠予)资产基于“博爱查询基层公卫援建计划”项目辐射和服务于余姚市近300个乡村镇基层医疗和养老服务,实现“红十字博爱健康e站”村村通、全覆盖,造福一方百姓、助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3、请红十字国际学院督导相关的捐赠(赠予)协议及计划执行。


4、为了实现和保障红十字博爱健康e站灯塔级示登记范区的运行和维护,请南华和平发起设立博爱普惠民生社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完成示范区改造和40年的运维工作。


另外,浙江乐田还作出如下补充说明:


1、 浙江乐田捐赠(赠予)的目的为用于完成红十字国际学院对南华和平关于“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项目的建设发未按展。


2、 浙江乐田承诺捐赠(赠予)的该项物业资产目前无任何法律瑕疵,公司同时承诺在捐赠(赠予)时无任何法律瑕疵和过户障碍。


3、 浙江乐田承诺该项物业资产在捐赠(赠予)时产权权属清晰,无任何负债。


4、南华和平、浙江乐田在该项物业资产的部分产权将捐赠(赠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国际学院,以及后续的改造、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国际学、南华和平、浙江乐田共同商议决定。


二、捐赠方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乐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GT19E8C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临牟公路17出资号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食品经营:餐饮服务;游泳、健身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公关活动策划;婚庆礼仪服务;会议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化妆品、办公用品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根据企查查等系统显示,该公司企业状况良好,无风险因素及涉诉事项。


三、需履行的程序及后续安排


1、公司将对拟接受捐赠的资产情况进行尽调,并根据尽调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此笔捐赠;


2、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接受捐赠(获赠现金资产除外),需根据标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如涉及关联交易,还需要比照关联交易的标准履行程序。


3、南华和平需与捐赠方签订具体《捐赠(赠与)协议》,就捐赠资产的移交、改造、运营运维等后续安排进行具体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捐赠(赠予)意向函》有关事宜暂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如后续顺利完成资产交割,则有利于充实公司资产,推进南华和平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合作的“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进一步落地,为南华和平的运营运维工作业务奠定基础,为公司持续发展赋能。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浙江乐田意向捐赠的资产附带条件,为专项捐赠。公司还需对本次受赠资产的资产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后续综合评估结果及相关附带条件进一步论证后确定并履行审议程序,因此本次受赠资产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捐赠(赠予)意向函》、《补充说明函》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云、曹海毅、陈元回避了该项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工商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关联董事杨云、曹海毅、陈元回避了该项表决。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2.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价格精确到分,不足一分的余数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处理。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 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 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4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登记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未按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其他形式的资本重组或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则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对股份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


发行对象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2.6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2.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600万实际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9 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发行完成前已实现但尚未实施分配的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云、曹海毅、陈元回避了该项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3、 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云、曹海毅、陈元回避了该项表决。


4、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云、曹海毅、陈元回避了该项表决。


5、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联董及事杨云、曹海毅、陈元回避了该项表决。


6、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7、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上海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该专项存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8、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云、曹海毅、陈元回避了该项表决。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出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调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3)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


(5)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报事宜;


(6)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上海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8)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9)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第(7)至(9)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9、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云、曹海毅、陈元回避了该项表决。


10、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报告的议案》。


1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1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12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分别对议案1-6、议案9、议案10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12项议案中,议案1-6、议案8-11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1-6、议案8-10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关联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须在审议议案1-5、议案8、议案9时工商回避表决。


审议第2项议案时,应逐项表决。


上述12项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健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联监事邱健回避了该项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邱健回避了该项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发行对象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2.8上市地点


3、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监事邱健回避了该项表决。


4、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联监事邱健回避了该项表决。


5、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联监事邱健回避了该项表决。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7、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邱健回避了该项表决。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报告的议案》。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上述9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8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关联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须在审议第1、2、3、4、5、7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审议第2项议案时,应逐项表决。


上述9项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并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备、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与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11,573,901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8,449,19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假设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即发行18,449,197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30,023,098股。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7,6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2年10月底完成发行,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311,573,901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6、根据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假设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下限)为-1,65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区间下限)为-2,450.00万元。假设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数分别持平、盈亏平衡、盈利500.00万元三种假设情形(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查询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经营情况及股东出资趋势的判断)。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可能,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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