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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私募资金(股权私募基金)

近六年来,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而且案件标私募基金的额大,三分之二以股权上以违约责任为主,且多以投资者起诉管理人为主。2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的一份报告,通过该院已审结的案件,揭示了近六年来,私募基金涉及的诉讼、风险类型,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防范建议。


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股权推动科技创新、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变相资金池运作、刚性兑付等违规情形,行业风险逐渐显现。上海金融法院2月17日发布《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从私募基金涉诉情况、行业风险管理情况、纠纷类金融型及风险揭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合同条款要点完善建议等五个方面对私募基金行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和分析。


具体看来,《报告》对上海法院私募基金2016~2021年审结的涉私募基资金金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此类案件标的额大且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诉讼标的额主要集中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案件数量近六年呈上升趋势,尤其在2017年至2018年呈快速增长态势。


其次,案件纠纷主要发生于私募基金内部,67.53%的纠纷发生在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销售机构之间。


《报告》内容显示,在私募基金纠纷案件中,虽然案由多样,但以合同纠纷为主,占比71.96%;诉请类型多样但以主张违约责任为主,占比67.34%;纠纷多为个人投资者起诉管理人,68.08%的诉讼案件由投资者提起,其私募中92.95%为个人投资者。

资金

而私募基金合同条款的完善,可明确细化易引发纠纷的情形,加强纠纷源头治理。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表示:“上海金融法院将进一步推进‘金融纠纷法律风险私募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持续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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