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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南通女巨贪汤兰英:贪污4万多,临刑前哭诉不知道会这么严重

前言:

1977年,会计汤兰英因十年贪污四万五千多元钱被判处死刑,直到这时,汤兰英才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有多严重。

在此之前,汤兰英已经因为贪污被开除过两次。或许是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才令她一直抱有侥幸心理,也没意识到贪污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那么为什么经过十年时间才发现汤兰英的贪污行为,汤兰英又为何认为贪污只是小罪?

这还要从她的情夫范某说起。

一、被情夫举报,贪污行为败露

在汤兰英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时,一位姓范的供销社负责人(以下简称范某)闯入她的生活。虽然此时的汤兰英早已嫁人,而且与一些官员都保持着不清不楚的关系。

可与那些男人虚与委蛇都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并没有任何感情可言。但范某不同,他高大帅气又与汤兰英十分谈得来。

可以说是汤兰英主动接近的范某,一来是方便日后的贪污,二来是真心的喜欢。

相处时间一长,范某就发现汤兰英吃穿用度都超出了普通员工的工资,而且她本人的工资也无法承担如此巨大的开销。

仔细一思索,范某认为其中一定有问题,很有可能是汤兰英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信用社的存款。

为了不让汤兰英的行为牵连到自己,范某赶紧将此事报告给自己担任行长的叔叔。

在当时那个年代,国家经济发展并不像现在这么好,百姓们都在为了解决温饱而努力。不论是多么大的官员,温饱都是摆在面前的难题。

可一名农村信用社的会计竟然能穿得起奢侈的衣服,还能每天都吃肉。很明显,汤兰英一定有问题。

没过多久,银行的工作人员来到汤兰英所在的信用社调查,竟然真的发现了汤兰英的贪污的证据。

眼见事情败露,汤兰英不慌不忙地拿出支票存根,金额高达四万多元。这些支票存根就是汤兰英的犯罪证据,汤兰英之所以能从容地拿出来,一方面是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犯了死罪,另一方面是认为有人能够解救自己。

原来在此之前,汤兰英已经是一名惯犯,而且掌握了许多贪污经验。为了能够高枕无忧地贪污,汤兰英更是煞费苦心地为自己搭建了一张巨大的保护网……

二、第一次贪污

汤兰英,是江苏南通如东县人。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汤兰英的家里不仅能吃饱穿暖,还有足够的资金将汤兰英送进学校读书,成为一名高中毕业生。

与其他人相比,汤兰英一出生就已经赢在起跑线上了。而且汤兰英不仅长得漂亮,还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可以说是前途无量的一位女学者。

可惜汤兰英在享受到家里的物质生活时,虚荣心和不劳而获的心理也随之滋生。

为了获得一份会计工作,汤兰英不惜与相关负责人搞暧昧。等到上岗后。汤兰英又控制不住自己花钱的欲望买回大量奢侈品,一个月的工资根本不够用。

起初汤兰英只是从公款里拿出一些硬币,等到发工资时再还回去。当发现没人注意到这些钱时,干脆想用多少就拿多少,发了工资也不想着还回去了。

等到同事发现账目不对时,汤兰英已经贪污了一百多万元钱,相当于普通人半年的工资。

不过考虑到汤兰英只是一个刚出社会的孩子,若是报警势必会对她日后的生活产生影响。所以只是开除了汤兰英,并没有过多追究。

三、第二次贪污

失业的汤兰英没有为自己的过错感到一丝愧疚,反而想要继续去蔬菜大队担任会计。

可汤兰英的名声已经臭了,大队根本不敢任用她。无奈之下只能再次与负责人搞暧昧,这才获得这份工作。

刚工作时汤兰英不敢动任何歪心思,而且同事们也一直提防着她。等到所有人都松懈时,汤兰英的胆子又大了起来。

为了不让人看出破绽,汤兰英学会了做假账,贪污金额达到几百万元钱。

不过汤兰英的假账还是暴露了,蔬菜大队不仅开除了汤兰英,还令她归还所有赃款。

从一百元到后来的几百元,汤兰英都凭借年龄优势躲过责罚,仅仅是归还赃款加上失去工作。

也正是这两次侥幸躲过了处罚,才会使得汤兰英产生一个错误的认知:贪污不是大罪,归还赃款就可以。

有了这两次经验,汤兰英的胆子更大了,手段也更“成熟”了。

四、七名情夫的庇护

被蔬菜大队辞退没多久,正好赶上汤兰英家乡的信用社招聘会计。通过与军人结婚等手段改变自己的身份后,汤兰英成功端上铁饭碗。

工作一段时间后,汤兰英的老毛病又犯了。不过这次她不再是自己贪污,而是将一部分贪污来的赃款用来打点关系。

每当有领导下来视察,汤兰英经常自掏腰包陪吃、陪玩、陪睡觉。据统计,汤兰英一共有七名情夫。一旦上面有任何风吹草动,总会有人为她处理好贪污痕迹。

在这个强大的保护网之下,汤兰英的行为越来越过分,最后竟然直接将信用社的钱搬到家中。当有农民来信用社取钱时,汤兰英直接为其开出其他银行的支票。

这样一来,农民从他银行取到了钱,原本存在信用社的钱也就被汤兰英自己揣进腰包。

直到范某担心自己被牵连,汤兰英的犯罪行为才露出水面。据统计,十年时间里汤兰英一共贪污四万五千多元人民币。

可惜这时的汤兰英依旧执迷不悟,以为像从前那样归还赃款就能够免于刑罚。她不知道的是,她的行为不仅触碰到法律的底线,还触碰到百姓们的底线。

1977年7月15日,汤兰英被执行死刑。行刑前汤兰英才哭诉到我不知道会这么严重,“怎么会判死刑,我把钱还上不就行了?”“我主动承认错误了,应该网开一面!”

但不论汤兰英说什么,最后的结果都没能改变。在她一次次被金钱迷住双眼时,就注定她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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