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认定工作网(高新企业人才落户上海条件)


  (一)企业申请


  1. 企业自评。企业应对高新技术照《认定办高新技术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企业相关条件进行自评认定,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企业管理。


  3. 查阅确认。申报上海企业须落户于申报截止时间1条件0日后,登录安徽省高新技工作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网”,网址:http://6上海1.190.35.9人才8:801/ahismp/c工作ms)查阅确认上传的申报材料情况。登录省网需人才注册,并落户选择所在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


  4. 材料报送。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国网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一份),报送至各市科技局,由各市科技局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三)各市审核推荐


  各市科技局会同所在市财政局网、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条件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形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由各市科技局于申报截止时间认定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高新窗口。有企业管理条件的市可组织人员赴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对现场核查中高新发现有不符合申报企业要求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确定推荐的企业在省网的申报信息由各市科技局负责提交。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