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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失效日期)

法学给我们普通人的感觉就是简单明了的法律、法条,条条框框、明明白白、无需争议。请教了专业人士后才知道,法学远远不止如此,它背后要考虑的情事,远比我们所想象的庞大。立法者的每一个立法,都蕴含着众多的因素;法官的每一个判决,都不仅仅是对法条的适用。里面有很多可争议的东西,有很多要思考的问题,公众利益、社会影响、个人权益、实体正义、程序正义……很多时候都是在权衡


1.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标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标志。法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权”),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衡”)。


法徽(基本图案由麦穗、齿轮、华表、天平构成)


2.民法通则。是中国的基本法律之一,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对于保障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适应改革、开放、搞活的民法通则需要,加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公民(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个人,其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和法人(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其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起发生、至法人撤销或解散时消灭)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所有权、债券、人身权、知识产权(我国民法没有把隐私权确立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只是借助司法解释并通过保护名誉权的方式或以维护公序良俗含括公民的隐私权,采取的是间接保护)。


3.一些与生活相关的条款(摘录十八条):


第三条对【平等原则】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则在《宪法》中就有规定,表述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个人行为负责。


第十二条对【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对【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七十九条对【埋藏物与拾得物归属】的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第八十三条对【相邻关系】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九十九条对【姓名权】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第一百条对【肖像权】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失效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对【名誉权】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1)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并指向特定人;(2)行为为第三人所知悉;(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第一百零三条对【婚姻自主权】的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百零五条对【男女平等】的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日期十条对【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二十二条对【产品责任】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此条在快递业中多有运用。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以不法侵害行为存在并在进行中为前提,具有必要性(手段上没有别的办法)和紧迫性(时间上来不及用其他合法方式),实施的打击对象必须为不法侵害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第一百三十三条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失效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五条对【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日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民法通则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当今社会,法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我们应该适时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理解并响应我们国家的法律精神和法制建设,让法治成为社会共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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