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当前正在全国范围展开。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疫情当前,社会各界都在尽己所能,贡献一臂之力。
截至2月3日,仅武汉市红十字会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款92044.06万元。
会计处理:
1、 直接捐款一个亿
借:营业外支出 1亿
贷:银行存款 1亿
2、 采购1亿元物资捐助
借:营业外支出 1.13亿
贷:库存商品 1亿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0.13亿
3、 自产价值1亿元商品捐助,成本0.8亿
借:营业外外支出 0.93亿
贷:库存商品 0.8亿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13
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以下问题
1、 税前结转扣除限额
捐赠金额不超过利润总额的12%,据实扣除;超过的部分,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2、 必须是通过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
有些企业直接捐赠给受困个人或企业,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3、 取得合法票据,抵扣税金。
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作为法定扣除凭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