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小王所得
申税小微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企业处理问题的分为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税法第1规定5号)的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所得时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企规定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税法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分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居民业居民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