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中后本金与利息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回复解答了一破产清算位钱姓律师的疑问。
最高人民法院在回复中称,就单笔债顺序务清偿抵充顺清偿序的问题,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进行清偿。
在债务人同时有多个债权人破产清算并且其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后全部债务的情况下,破产法基于公平清偿的考虑,作出了有别于一般清偿顺序的设计。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程序中债务的清偿按以下清偿规则处理。
第一、按照破产法规定的受偿顺序,顺序在先的债权人顺序优先于顺序在后的债权人获得清偿。
第二、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清偿。
第三、对每一顺序的债权,破债务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足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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