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上年度个人所得如达到或超过12万元,无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对上年度所得进行申报。湖南省地税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人数逐年增加,得益于湖南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市民个人收入增加以及纳税意识提升。同时,湖南省地税局“四个到位”扎实做好年所得12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
税源调查到位。湖南地税以金税三期系统为依托,结合重点税源监控、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行业日常征管情况,认真梳理个人所得税重点扣缴户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资料,将应申报对象锁定在制造业、金融、电力、技术服务等高收入行业和重点税源户上,对上年申报软件里反映的12万元达标人员、私营业主、企业高管人员等作为自行申报的重点和突破口,全面掌握高收入行业奖金、提成发放情况,最大程度掌握今年12万元申报的底数,全面掌握应申报对象的范围和人数,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宣传辅导到位。湖南地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公告栏、纳税服务QQ群等多种形式,发布12万元申报通告,提醒纳税人及早申报。在高收入人员比较集中的行业、单位,重点宣传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的时间、地点、内容、流程等,由税管员到高收入行业企业送政策上门,进行一对一宣传辅导,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主动依法申报。对合伙企业业主、个人独资企业业主、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户主组织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缴业务培训,营造了纳税人自觉自主申报纳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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